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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马成律师为深圳刑事领军人才专题培训班授课

发布日期:2023-12-27 来源:大成辩护人 作者: 大成律师网编辑

  2023年12月24日,马成律师受邀为深圳刑事领军人才专题培训班授课,授课主题为《职务侵占罪的有效辩护》,知名刑辩律师董玉琴律师作为培训班班长,担任主持人,知名刑辩律师方亮律师作为培训班班主任,担任致辞嘉宾。

  深圳刑事领军人才专题培训班由深圳市律协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联合市律协各涉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师资力量主要以专业委主任团队、资深委员、知名专家学者等刑事领域专家构成,培训学员需以刑事业务为主要业务方向、在深执业年限连续满三年,经过严格面试选拔而出。本次培训汇集了深圳刑事业务方向的资深优秀律师,可谓是人才济济、群英荟萃,含金量相当之高。

  

 

  (图左为方亮律师,图右为马成律师)

  近年来民营企业的企业家及高管腐败犯罪案件数量增长较快,贪腐问题已经成为了困扰企业发展的顽疾,职务侵占罪属于其中最常见、最高发的罪名之一,也是刑事律师辩护的重点领域。马成律师立足当下职务犯罪案件的时代背景,结合其多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亲身经验,以《职务侵占罪的有效辩护》为主题同大家进行了分享。

  课程伊始,马成律师通过三个问题展开讨论:“第一,大家为什么参加刑事领军人才专题培训班?第二,大家通过这个课程想学到什么?第三,为什么要讲职务侵占罪这个主题?”引发了大家思考。马成律师表示,大家参与这个培训,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还要重视理念、格局、情商等综合能力的学习,选择职务侵占罪这个主题,涉及到客户群体与刑事律师的定位问题,希望大家能通过培训有所收获。

  随后,马成律师围绕职务侵占罪之“罪、罚、辩、防”四个关键词展开,全面透彻、层层深入。“对于刑辩律师而言,知道罪与罚是基础,学会辩与防是关键,实现有效辩护才是终极追求”,马成律师如是说。

  

 

  一、职务侵占罪之“罪”

  马成律师从犯罪构成角度,全面而又细致地讲解了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并结合亲办案例对职务侵占案件的常见行为类型进行了归纳总结,主要包括“里应外合型”职务侵占、“监守自盗型”职务侵占、“虚构业务型”职务侵占等等。

  二、职务侵占罪之“罚”

  马成律师主要从法条中的量刑、实务中的量刑两个方面展开分享,就法条中的量刑,其运用对比分析法,对比该罪在《刑法》修订前后的刑档变化,以及立案追诉金额的变化。就实务中的量刑,主要通过实证分析法,其通过四组数据展开分享,第一组数据介绍了该罪的量刑概况、平均刑期、缓刑无罪等结果比例;第二组数据介绍了该罪无罪理由的比例;第三组数据介绍了该罪无罪案件中律师参与辩护的比例;第四组数据检索了2021年刑法修正案施行后该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犯罪数额,从目前有限的案例来看,法院在认定“数额特别巨大”时还是较为审慎的,犯罪数额几乎都在1500万以上,在实务辩护中可以参考。

  三、职务侵占罪之“辩”

  马成律师提出“有效辩护是核心,方向正确是前提,思路正确是关键”,本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何为职务侵占罪的有效辩护?

  马成律师提出,“在辩护中要争取有效辩护,避免无效辩护,杜绝有害辩护”,并对有效辩护、无效辩护、有害辩护的概念进行了厘清,提出了有效辩护的十大禁忌:1.无原则地迎合当事人来确定辩护方向及思路;2.未经当事人确认就自行提交法律文书或证据;3.与当事人沟通不充分、缺乏配合;4.没把握的发问;5.不熟悉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准备不充分;6.斗气、树敌、盲目死磕;7.轻易承诺,就案件结果打包票;8.角色定位不清晰,甚至做第二公诉人;9.不敬业,态度敷衍;10.触红线,缺乏敬畏之心。

  (二)如何实现职务侵占罪的有效辩护?

  马成律师认为,要想达到有效辩护的效果,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核心要素:正确的辩护方向和思路、与各方的有效沟通、尽职尽责辩护。其中,就有效沟通而言,沟通是一门学问,也是一门艺术,沟通讲求效率,更讲求效果,争取做到及早沟通、主动沟通、友好沟通、有效沟通,这是有效辩护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有效辩护的重要途径。

  (三)职务侵占罪的辩护方向与思路

  主要包括无罪辩护、轻罪辩护、罪轻辩护、合规辩护和程序辩护。

  第一,无罪辩护。马成律师认为对于无罪辩护要“理性评估、科学预判、审慎选择”,求其上者得其中,求其中者得其下,有时无罪辩护只是一种策略,一种心理战。实务中的无罪辩点注意把握九个方面:1.涉案单位不属于本罪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2.涉案人员不是本罪中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3.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没有利用职务便利;5.侵占的财物不属于本单位财物;6.证据不够确实、充分,没有排除合理怀疑;7.客观上没有实施犯罪行为;8.犯罪数额未达追诉标准;9.已过追诉时效。

  第二,轻罪辩护。马成律师表示可以通过辩护改变案件的定性、实现罪名的变更,罪名不同,量刑可能天差地别。在实务中可以考虑通过辩护将罪名变更为轻罪挪用资金罪、侵占罪等。

  第三,罪轻辩护。考虑是否具有从宽量刑情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法律适用辩护,获得较轻量刑;2.犯罪数额辩护,争取降低刑档;3.常规情节辩护,从轻减轻处罚;4.罚金量刑辩护,财产刑不可忽视。

  第四,合规辩护。马成律师提出,“有效辩护,离不开大格局、大视野”,其倡导我们律师既要扎进案件深入研究,又要登高望远、审时度势,除了要密切关注法律的变化,还要关注政策的变化,就职务侵占类案件,在实务中对于企业负责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可以积极与检察机关进行企业合规的协商,争取合规不起诉或获得缓刑建议。

  第五,程序辩护。其表示,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相辅相成、相互服务,又有着其独特的价值,二者既可以组合运用,又可以独立进行,刑辩律师要谨记程序性辩护要服务于整体的辩护策略,要有理、有据、有益,不能为辩而辩,辩护方案一定是为诉讼目标服务。

  四、职务侵占罪之“防”

  马成律师表示,犯罪预防是治理犯罪的最根本途径,于企业而言,最有效的方式是从源头遏制犯罪,减少腐败的发生,企业一定要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主要为:第一,事前积极预防,规范管理制度;第二,事中妥善应对,寻求专业帮助;第三,事后刑事合规,开展警示教育。

  

 

  最后,马成律师就不同主体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对于企业而言,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规范管理、重视合规,及时防范和化解贪腐危机;对于企业高管及员工而言,要严于律己、廉以立身,铭记“生命线”,分清“是非线”,修筑“防腐线”,不踩“高压线”,避免陷入刑事风险;对于律师而言,有效辩护应当成为刑事辩护的应有之义,成为刑辩律师办案的基本目标。

  课程有时长,交流无时限,本次培训大咖云集,现场座无虚席,刑辩人同聚一堂、共话刑辩,既是专业的切磋,又是经验的交流,更是思维的碰撞。深圳刑事领军人才专题培训班是深圳市律协贯彻落实“实施刑事法律业务人才多维培训,大力建设人才队伍、助力深圳刑事法律人才培养”的有力举措,为刑辩律师深度交流提供了空间和机会,是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刑辩业务精进的有利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