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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丽人刑辩营案例及经验分享会2024年第六期:《毒品犯罪案例研讨会》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24-06-26 来源:大成辩护人 作者: 大成律师网编辑

  2024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6月也是我国禁毒月。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新增列管溴啡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6月19日,《2023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发布,从毒品滥用、毒品来源、毒品贩运三个方面总结了一年以来国内的毒情形势,指出受全球毒品问题恶化蔓延影响,中国逐步进入涉毒犯罪回升反弹期、新型毒品快速变化期、治理成效巩固拓展期。当前和今后一定时间内,境外毒品加剧渗透、境内外贩毒集团加紧勾连、贩毒形态手段加速变化等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涉毒风险因素明显增多。

  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惩治涉麻精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作为毒品替代物滥用加剧、相关案例也越来越多,系因全国严打毒品犯罪,传统毒品销售渠道日渐收窄。最高检发布该类案例的目的旨在明确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2024年6月24日晚,大成丽人刑辩营在禁毒日来临之际,特举办“毒品犯罪案例研讨会”,参会女刑辩律师们从毒品大案中的保命秘诀、网购毒品案件的有效辩护、新型毒品犯罪辩护要点、涉精麻药品毒品案件的辩护等方面给大家带来一场饕餮盛宴,让大家耳目一新,精准把握毒品犯罪案件的边界、破解毒品案件有效辩护的秘诀。

  

 

  六位分享嘉宾分别是大成深圳办公室刑事专业组联合负责人董玉琴律师、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郑丽芳律师、大成西安办公室李小杰律师、大成苏州办公室丛惠慧律师、大成大连办公室于洪英律师、大成广州办公室梁敏瑜律师。本次研讨会主持人由大成沈阳办公室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大成丽人刑辩营理事张春微律师担任。

  致辞环节

  大成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联合牵头人、大成丽人刑辩营副主任、吉林省律协刑专委主任马丽敏律师,为本次研讨会致辞。

  马律师直接从大数据入手,总结了毒品犯罪案件呈现的四大突出特点:一是新型毒品层出不穷;二是犯罪网络化明显;三是传统毒品以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毒犯罪量呈上升态势;四是犯罪呈现年轻化趋势。对辩护律师来说,在毒品案件中不仅要关注案涉毒品的性质、数量,当事人的主观态度等问题,还要注重程序辩护问题。程序辩护一旦有效,则能较大程度影响该案关键情节的认定,以此实现罪轻或无罪辩护的目的。毒品案件辩护中,对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有着较高要求,而本次研讨会邀请的六位嘉宾都是对毒品犯罪颇具实务经验的优秀律师,她们将会从辩护技巧、辩护要点、不同环境下的辩护方式、涉毒案件如何定性等多个角度为大家带来精彩分享,并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分享环节

  首先进行分享的第一位嘉宾,是来自大成深圳办公室的董玉琴律师。

  董律师的分享是从四个角度深入浅出的讲解《毒品大案中的保命秘诀》:一是善用对比法,把自己当事人的地位、作用从主犯、前排的位置上比下去;二是敢于打掉证据不足的罪名,据理力争,不做无谓退让;三是留意重罪辩轻罪之技巧,董律师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四是找出毒品案件特有的辩点,包括特请、引诱犯罪、控制下支付等等。董律师在毒品案件领域有非常多的经典案例、优秀案例,今天的分享也是立足实务、言之有物,与会人员均获益匪浅。

  第二位分享嘉宾,是来自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郑丽芳律师。

  郑律师以麻精药品涉毒案件定性之辩为题,通过详细讲解亲办的某起案件辩护经过,深入剖析了麻精药品涉毒案件的辩护技巧,非常有学习和借鉴意义。

  第三位分享嘉宾,是来自大成西安办公室的李小杰律师。

  李律师首先指出了毒品犯罪案件目前存在的辩护障碍与难点,然后直击重点地讲解了对症下药的有效辩护技巧。随后李律师在第二部分讲解了律师辩护工作与国家强硬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间的矛盾与平衡,紧贴现实需要,给与会人带来了很多的启发和提示。

  第四位分享嘉宾是来自大成苏州办公室的丛惠慧律师。

  丛律师是原省级优秀公诉人、省级公诉业务能手,对毒品案件的办理非常有经验。丛律师以自己办理的案件为切入,分享了精神药品类走私毒品罪的办案心得,首先分析了该类案件的当事人及案件证据构成上的特征。针对这样的特点,丛律师归纳了对这类案件的辩护思路:从主观明知的角度和疾病治疗需要目的的角度,为与会嘉宾分享了辩护思路。最后,丛律师也强调了庭审效果的实现与相关次生罪名的辩护效果息息相关,应当引起注意。

  第五位分享嘉宾是来自大成大连办公室的于洪英律师。

  于律师以“网购环境下毒品案件辩护”为主题,紧密结合现在新型犯罪方式,从政策规范的角度,给大家讲解了三次会议纪要对网购涉及的毒品罪名规定变化。随后于律师又聚焦“主观明知”方面,讲解了“明知”在涉及网购毒品案件定性中的作用以及如何辨析是否构成“明知”。于律师还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总结了2010年以来实际中遇到的此类案件疑难点。最后,于律师讲解了在昆明纪要对网购环境中毒品案件打击力度出现变化的情况下,辩护人如何实现更好的辩护效果的思路。于律师的讲解,可以说是紧密结合时事,全面又详细。

  最后一位分享嘉宾是来自大成广州办公室的梁敏瑜律师。

  梁律师从新型毒品列管对象、列管时间、列管地域等方面,围绕行为人主观、毒品数量认定、社会危害性等维度,结合典型案例、最高检指导案例、相关司法解释和会议纪要,详细讲解新型毒品犯罪辩护要点。梁律师分享的实务经验细节丰富,相信与会嘉宾都能汲取到优秀经验。

  六位优秀的刑辩女律师分别从毒品大案中的保命秘诀、网购毒品案件的有效辩护、涉精麻药品毒品案件的辩护等方面倾囊相授,给与会人带来了毒品案件辩护思路的锤炼,提升了专业素养,让大家能够精准把握毒品犯罪案件的边界,有效掌握毒品案件有效辩护的秘诀。

  祝愿天下无毒,大家都要识毒、防毒、抗毒,为了一片净土,人人争做禁毒先锋,期待下一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