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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丽人刑辩营案例及经验分享会2024年第三期:《性侵害案件办理》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24-03-20 来源:大成辩护人 作者: 大成律师网编辑

  大成丽人刑辩营是大成刑事领域的靓丽风景线,是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独具特色的板块之一。从2017年6月成立之初,大成丽人刑辩营就致力于推动刑事业务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彰显女刑辩律师的风采,增强女律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女律师的执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案例及辩护经验分享会是大成丽人刑辩营的常设活动,每月都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不同主题、多方嘉宾参与的分享,直击业务难点,促进技能提升。2024年度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两期分享会,主题分别为《诉讼型诈骗案件辩护》与《电信诈骗类案件辩护》,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广泛关注并赢得赞誉。

  本期案例及辩护经验分享会的主题为《性侵害案件辩护》。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使得这类案件成为各界高度重视的社会议题。作为女律师,在这类案件中既可以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可以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面对其中亟待保护的多方主体,在身份及职业赋予我们的双重职责下,女律师的才情与柔情得以充分展现,更彰显司法中的人性光辉。为深入探讨和研究性侵害案件,2024年3月17日晚大成丽人刑辩营进行了2024年第三期案例及辩护经验分享会。此次分享会在线上进行,分别邀请了石家庄、哈尔滨、沈阳、兰州、南京、西安、厦门、贵阳、长春九家办公室的律师进行分享、与谈,从辩护人、代理人的不同视角共同探讨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的解决路径。

  

 

  会议邀请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联合牵头人、大成丽人刑辩营副主任、石家庄办公室刘丽云律师致辞。刘律师表示,本期主题意义重大,性侵害案件由于其自身犯罪特点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处认定难点。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更让这类犯罪呈现了新的形态,带来新的认定难点。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6月1日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有所下降,但性侵案件仍呈上升趋势,侵害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亦有所上升。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2020年至2022年达到7761人,“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近六分之一。这个数字告诉我们,对该类犯罪的研究还要深入而持续,还要和当前该类犯罪新的特点紧密链接。刘律师同时预祝本次线上分享会圆满成功。

  会议的首位分享嘉宾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大成丽人刑辩营理事、哈尔滨办公室吴雪岩律师。吴律师提出:目前陌生人间暴力性性侵害案件数量减少,而呈上升趋势的是熟人之间甚至是情侣之间,以及对未成年人负有特定职责的人的性侵害案件。吴律师通过两个案例阐释了,作为辩护人要从细节证据出发,通过细节证据锁定醉酒状态下被害人的“同意”与“不同意”,从而使被告人出罪或者罪轻,实现罚当其罪。同时吴律师也指出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要准确选定控告的罪名,使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大成丽人刑辩营理事、沈阳办公室刑事组负责人张春微律师分享的主题为“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的证据审查与双向保护”。张律师结合省市律协从事未保委的工作经历及新颁布的法律规定谈道,办理性侵双方都是未成年人的案件时,首先要秉持双向保护原则,抓住这类案件的证据构成特点,并从五个方面讨论了这类案件的证据审查要点:一是全面审查被害人陈述真实性;二是严格限制转述证言证明价值;三是审查案发经过是否自然;四是性侵犯罪前科作为定罪证据使用的争议问题;五是未成年被害人过往性经历策略性举证问题。分享的最后,张律师与广大律师同仁们共勉,共同在办案过程中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真正实现双向保护,双向教育,双向拯救。

  大成丽人刑辩营理事,兰州办公室的付毅律师分享的主题为“以被害人视角看间接证据在无明显暴力手段的熟人性侵案件中的应用”。付律师结合一起无明显暴力手段的熟人性侵案件,通过对案件定性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中“违背”和“意志”两方面展开分析。就双方的关系,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场所、环境以及案发前、案发时、案发后双方的行为表现等方面的间接证据如何进行分类,如何用证据细节加强间接证据在案件事实方面的证明力,最大程度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分享,并在被害人应如何取证及保存证据等注意事项方面给出了建议。

  南京办公室张晶律师围绕“醉酒型强奸”辩护展开讨论,结合亲办案例重点剖析了该类案件在司法现状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将饮酒等同于醉酒,将醉酒又与违背妇女意志相等同;没有严格区分妇女醉酒后意识是否较为清醒,即是否实质性地削弱了妇女的性防卫能力;熟人之间酒后的性侵案往往会有暧昧语言、挑逗行为等,虽然被害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其默许式的行为或言语致使被告人错误判断的情形下,如何对其准确定罪量刑。张晶律师提示,女性在日常交往中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警惕身边的“黑手”。

  石家庄办公室巴晓立律师从“仙人跳”型案件出发,通过亲办案例剖析性侵害案件中对幼女身份是否明知的认定问题。性侵害案件中对12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幼女实施特殊保护,对幼女身份是否明知的认定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均有重大影响。巴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诉讼过程中涉及的程序问题结合实务经验作了说明。对幼女身份明知问题的重视,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儿童的保护,作为律师也应当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高度重视该问题。

  西安办公室黄扬律师从被害人代理人角度,就未成年智力残疾女性在性侵案件中的权益保护角度进行分享。黄律师表示,生活在农村的一些精神发育迟滞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在强奸罪受害人中长期占据一定比例。她从代理被害人方的角度,结合案件中的具体情况,通过与无性防卫能力的女性发生关系、对于本罪中明知的认定及电子证据的取证等几个方面,对于强奸罪的定罪标准及起诉标准进行分享。黄律师认为,对这一特殊群体而言,监护人及社会各界应当从思想与行动两方面切实保障她们的权益。

  本次分享会还邀请了三位青年律师作为与谈人,她们分别是来自贵阳办公室的龙恩宇,来自长春办公室的于蒙娜,来自南京办公室的乐嘉昕。

  龙恩宇律师认为,在性侵害案件中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时,除了要协助公诉人指控犯罪,还可以从建议被害人接受心理干预、协助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民政补助、协助被害人转学等方面提供多元化法律帮助,切实保障被害人权益。

  于蒙娜律师认为性侵犯类案件办理是一项非常严肃、敏感和复杂的法律工作,涉及到对被害人权益的尊重和对被告人的公正审判。针对具体案件,我们需要考虑:1. 精准的法律判断;2. 深挖证据矛盾点;3. 关注犯罪动机和起因背景;4.重视执业风险。同时,呼吁更多人群关注性教育缺失问题及充分尊重女性,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安全和尊严。

  乐嘉昕律师谈及性侵害案件的办案心得:由于此类案件较依赖被害人口供,律师存在较大的执业风险,既要避免冤假错案,更要避免为当事人伪造证据、虚构事实、引诱被害人更改口供等行为而涉嫌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嘉宾分享之后,由大成丽人刑辩营理事、厦门办公室林洁律师作会议总结。她指出,女律师在性侵害案件中无论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还是被害人的代理人,都应当秉持追求公平正义的初心,以罪责刑相适应作为办理案件的原则,同时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此次会议从性侵害案件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被害人身份认定、性防卫能力认定、罪名认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等方面为大家带来了案件办理技能的立体展示,多角度、多纬度,让人意犹未尽,引发深思。

  林律师指出,作为大成丽人刑辩营理事牵头承办此次线上分享,倍感荣幸。大成刑辩丽人营这一优秀平台,充分展示了女律师们的飒爽风采,也让各地刑辩同仁们汇聚在一起,在交流中增进情谊、提升技能、实现价值。接下来,大成刑辩丽人营将持续为大家提供展示、交流、合作的机会,让刑事辩护的同行人都能从中获益。

  大成刑辩丽人营主任娄秋琴律师在分享会后与大家进行复盘,对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诚挚感谢各位分享嘉宾的付出,感谢各位关注、关心大成刑辩丽人营的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