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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刑辩十人”论坛举行 赵运恒律师发出三大倡议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近日,首届“刑辩十人”论坛在北京举行,十余名京城刑辩律师、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以“监察法施行背景下的刑事辩护”为主题,就该法施行将给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带来的重大变化、对刑事辩护,尤其职务犯罪辩护带来的影响、以及刑辩律师如何正确认识和适应等主题进行专业解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运恒出席论坛并致辞。

  赵运恒说

  “一直以来,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高度重视刑事法治领域的重要改革与发展。在监察法施行的背景下,刑事辩护律师要加快适应法律执行的应对衔接。”谈及监察法施行带来的变化,他提出两方面观点:一方面,在人权保护方面监察法无疑是进步的,对被调查人的羁押时间明显减少,并具有可期待性。比如,在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调查,以及合法取证制约措施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另一方面,从刑事辩护角度看,在调查阶段律师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保护、如何保障律师会见权、如何提交法律意见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首届“刑辩十人”论坛

  那么,在监察法施行后律师应该如何介入被调查案件呢?对于这个问题,赵运恒表示,可以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为被调查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此同时,刑辩律师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意见。例如,在监察委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财产时,如果有一部分或者全部可能是合法财产,或者是案外人的财产、家属财产时,律师就可以介入。”

  首届“刑辩十人”论坛

  随后,赵运恒通过论坛发出“三个倡议”:

  一是倡议刑辩律师要积极介入。

  在确保规范执业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介入助推相关法律实施细则的制定,从而为立法机关调研提供专业的建议。

  二是呼吁在监察法实施细则制定方面,涉及到与相关法律和职能部门衔接工作的内容,立法机关要尽快做出明确的、更具进步意义的规定。

  同时,建议刑辩律师可以通过学术研讨、法律座谈会,以及相关部门调研等多途径积极推动相关细则制定。

  三是在配套细则出台前,建议广大律师在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要严格依法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虽然刑事诉讼法下一步将面临修改,但考虑到各部门之间讨论、汇总意见存在一定周期。在此期间,律师应把握的原则是只要监察法没有明确禁止,就应当遵循既有的其他法律条文。举例来说,在现行监察法中,已没有侦查阶段和侦查人员,律师申请侦查人员出庭就有可能被拒绝。建议应当适用既有法律,调查人员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侦查人员。又如,监察法中只规定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但没有提及移送检察院等细则。律师介入之后,如果需要调取同步录音录像,就应当引用现有规定,要求移送和观看。这样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律师的合法权利。

  “刑辩十人”论坛

  据了解,本次论坛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主持。出席本次论坛的还有杨矿生、许兰亭、钱列阳、郝春莉、刘卫东、王兆峰、毛立新、朱勇辉、毛洪涛、高贵军、袁其国、邓子滨、林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