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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件辩护实务》新书发布会在太原举行

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2020年12月5日, 由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承办、太原市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协办的第五期青年律师公益培训班在太原洲际酒店继续进行。期间,12月5日下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大成刑辩学院诈骗犯罪研究中心出品,张志勇、邢志、王勇、郁淋等人共同编著的《诈骗案件辩护实务》新书发布会成功举办。

  大成刑委会理事、大成刑事合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胡珺律师主持发布会,并与大成刑委会副主任、大成刑辩学院副院长、《诈骗案件辩护实务》主编张志勇律师一道发布新书。

  胡珺律师表示,大成诈骗犯罪研究中心是2016年年底,大成刑辩学院院长赵运恒主任总体筹划、指导成立的首批犯罪研究中心之一,由著名学者陈兴良教授担任首席顾问。大成诈骗犯罪研究中心作为大成刑辩学院10个系列研究中心之一,以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为原则,旨在为诈骗犯罪提供最高端、最优质的刑事辩护,并为诈骗犯罪的刑事辩护提供理论研究和实务支持,是大成刑辩专业化建设的体现。

  张志勇律师首先对大成太原办公室为此次培训班举办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并做了“诈骗案件是实现有效辩护的最佳路径之一”的主题发言。他谈到:首先,本次培训班是以“如何为企业家做好刑事辩护”为主题,而合同、票据、贷款、集资等多种诈骗犯罪作为企业家常涉诈骗犯罪,《诈骗案件辩护实务》对诈骗犯罪实务的研究,也恰好契合了这次主题。而且诈骗犯罪有难有易,有大有小,诈骗犯罪的刑事辩护,很容易上手,在诈骗犯罪辩护过程中,只要找准辩点,策略得当,很容易实现有效辩护,非常有利于青年律师迅速成长,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其次,《诈骗案件辩护实务》正是诈骗案件有效辩护的成果展览。本书从众多诈骗案件中,精选十六篇案例,集中展现了大成刑辩人办理诈骗案件取得的骄人业绩。案例的作者,有成名已久的大成刑委会顾问(如许昔龙律师)、有在刑辩领域深耕多年的刑委会副主任、理事(如马成律师、王勇律师、张成律师、龚永茂律师、刘丽云律师、许兴文律师、肖飒律师),有造诣很深的资深律师(如杜永浩律师、高飞律师、官久兴律师),也有才华横溢的青年才俊(如徐文丽律师、李伟律师、邓文娟律师)。书里介绍的辩护策略和辩护心得,全是承办律师的切身体会和经验之谈,对诈骗案件的刑事辩护,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最后,张志勇律师谈到:为进一步展现诈骗犯罪的研究成果,为诈骗案件的有效辩护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诈骗犯罪研究中心将计划再出版系列书籍《诈骗犯罪有效辩护全流程指引》,作为诈骗犯罪有效辩护的工具书,该书不仅将涵盖诈骗犯罪案件概述、律师在诈骗犯罪侦查、审查等各阶段的工作等共性问题,还将对诈骗犯罪个罪的有效辩护进行详细解析,非常值得大家期待!

  发布会结束后,张志勇律师、王勇律师作为主编、副主编还为参会学员进行了签名赠书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人头攒涌!

 

诈骗案件是实现有效辩护的最佳路径之一

——张志勇《诈骗案件辩护实务》新书发布会上的发言

各位同仁:

  大家好!

  衷心感谢太原办公室,感谢马主任,感谢太原办公室的同事们,在疫情期间,举办第五期青年律师公益培训班。我们借太原这块宝地,举办大成刑辩学院诈骗犯罪研究中心编著的《诈骗犯罪辩护事务》新书发布会,在此我再次对太原办公室及各位授课的理事们表示感谢。

  这次培训的主题是《如何为企业家做好刑事辩护》,我们举办《诈骗犯罪辩护事务》新书发布会,切合这个主题,为什么可以这么说?

  第一,诈骗犯罪是常见多发的罪名,很多企业家涉嫌犯罪,涉及到诈骗犯罪诸多罪名,尤其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主要是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集资诈骗罪)。为企业家辩护,诈骗犯罪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功课之一。

  第二,在座的大多数是青年律师,执业时间相对较短,诈骗犯罪是常见多发的罪名之一,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诈骗犯罪有难有易,有大有小,诈骗犯罪的刑事辩护,很适合各位。各位可以致力于诈骗犯罪的刑事辩护,迅速成长,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而且从有效辩护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诈骗犯罪是实现有效辩护的最佳路径之一。

  在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在各种各样的专项运动中,刑事辩护的同行们,往往发出悲愤的声音,感慨辩护不易,辩护效果堪忧的呼声。现实的确是这样,我们不仅要面对“公、检、法”这三座大山,在专项斗争中,我们更要面对“纪检委、监察委、政法委”这三座大山。面对六座大山,我们的辩护难度,可想而知。不论结果如何,我们也为公平与正义而辩,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我们唯有奋力前行,不辱使命。

  但是,在诈骗犯罪辩护过程中,只要找准辩点,策略得当,有效辩护则处处体现。我总结我近六年代理的十二个诈骗犯罪案件,有效辩护效果显著,成功率高,辩护效果好。我用数字说话:

  1、2014年,李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审被河南某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集资诈骗罪于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被废除死刑),我代理二审,从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角度辩护量刑畸重,李某某后来被河南高院改判死缓。

  2、2015年,张某某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北京某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我和徐文丽律师代理二审。我们审时度势,动员家属积极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从而北京高院该判有期徒刑15年。

  3、2015年6月份,我代理王某某合同诈骗案。王某某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浙江某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我代理二审后,远赴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调到一份王某某立功的证据,二审法院据此改判王某某七年。

  4、2015年8月,我和杜永浩律师合作的L某某诈骗案,涉及到上亿元的流量劫持,我们认为不构成犯罪,申请取保候审,警方对其取保候审,后来撤销案件。

  5、2015年9月份,M先生涉嫌合同诈骗案,被外地某警方异地抓捕。我在侦查阶段介入,通过谈判、达成和解等方式,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后来,经过种种努力,公安机关最终撤销了案件。

  6、2016年1月份,J先生涉嫌诈骗案,被外地某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我在侦查阶段介入,认为其不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定条件,对申请取保候审,最终办案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7、2015年7月,周某因集资诈骗罪,被浙江某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来检察院抗诉,认为量刑畸轻,应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缓。此时正值刑法修正案九修订时间,我在法庭上发表出庭检察人员用不能用即将作废的法条作为抗诉的理由,得到法院认可,2016年5月,浙江高院驳回检察院抗诉,维持原判。这也是本书的一个案件,全国少见的“四无”案件,即无人报案、无受害人、平台正常经营、老板没有跑路的案件,且返还率高达75%,在集资诈骗罪案件是罕见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其列为全国性指导案例,我曾撰文反驳:指导性案例为何不提75%的返还率?此案一直在申诉过程中。

  8、2017年,孙某某涉嫌诈骗罪,被河南省某县公安刑事拘留。我和郁淋律师、李伟律师组团辩护。此案程序上有很多问题,我们做无罪辩护,检察院量刑建议是十年。2018年1月,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9、2018年度,我代理W合同诈骗罪的上诉案,虽然主刑维持原判,但是附加刑——罚金,从六百万大幅度降到二百万,有效辩护效果明显。

  10、2018年,X 先生涉嫌诈骗罪,被某省某县公安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金额高达4000万,且是主犯,量刑建议为十年以上。2019年3月,我在一审开庭时发现控方证据的“软肋”与“痛点”,获得谈判的筹码,以打促谈,2020年4月,最终获得四年半的减轻判决。

  11、2019年,关某某涉嫌盗窃罪,被北京某区公安刑事拘留。后来,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量刑建议12-14年。我认为关某某构成侵占类犯罪,开庭时还引用了某资深法官的观点。2020年5月,一审法院认定关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后来检察院抗诉,到了2020年7月底,检察院撤回抗诉,判决生效。

  12、今年我代理F先生涉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我认为其不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采纳了我的建议,起诉时拿掉了诈骗罪。当事人及其家属都非常认可。

  可以说,我代理的十二起诈骗犯罪罪案件,每起都实现了有效辩护。

  第三,众所周知,大成刑事辩护在专业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们不仅致力于刑事辩护,而且对刑事辩护进行了细分,实现了精细化。为此我们先后成立了十大研究中心,诈骗犯罪研究中心是其中之一。为了展现我们代理诈骗犯罪取得的成果,我们编著了《诈骗案件辩护实务》这本书。

  本书从众多诈骗案件中,精选十六篇案例,集中展现了大成刑辩办理诈骗案件取得的骄人业绩。案例的作者,有成名已久的大成刑委会顾问(如许昔龙律师)、有在刑辩领域深耕多年的刑委会副主任、理事(如马成、王勇、张成、龚永茂、刘丽云、许兴文、肖飒律师),有造诣很深的资深律师(如杜永浩、高飞、官久兴律师),也有才华横溢的青年才俊(如徐文丽、李伟、邓文娟律师)。书里介绍的辩护策略和辩护心得,全是承办律师的切身体会和经验之谈,对诈骗案件的刑事辩护,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今天,为回馈大成同仁及业界同行,我向大家赠送这本书,期望各位开卷有益,也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第四,诈骗犯罪研究中心计划再出版系列书籍,与时俱进,展现诈骗犯罪的研究成果,为诈骗案件的有效辩护,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我们与出版社谈好,准备出版《诈骗犯罪有效辩护全流程指引》(暂定),分为上下二编,共二本书,为诈骗犯罪有效辩护,提供全流程指引的工具书。

  上编,侧重于诈骗犯罪的共性问题。计划写十章内容,包括诈骗犯罪案件概述、诈骗犯罪接收案件指引、律师在诈骗犯罪侦查阶段的工作、律师在诈骗犯罪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律师在诈骗犯罪一审阶段的工作、律师在诈骗犯罪二审阶段的工作、律师在诈骗犯罪申诉阶段的工作、律师担任诈骗犯罪的程序性辩护的工作、律师在诈骗犯罪的证据辩护工作、律师在诈骗犯罪的量刑辩护工作。

  下编,侧重于诈骗犯罪个罪的有效辩护。计划写十一章内容,包括诈骗罪的有效辩护、合同诈骗罪的有效辩护、票据诈骗罪的有效辩护、贷款诈骗罪的有效辩护、信用卡诈骗罪的有效辩护、信用证诈骗罪的有效辩护、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有效辩护、集资诈骗罪的有效辩护、有价证券诈骗罪的有效辩护、保险诈骗罪的有效辩护、招摇撞骗罪的有效辩护。

  这二本书,均由诈骗犯罪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分工负责,亲自写作,他们以自身承办的案件为切入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诈骗犯罪有效辩护,提供全方面的指引,体现大成刑辩律师诈骗犯罪刑事辩护的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通过阅读这二本书,能够迅速掌握诈骗犯罪有效辩护的各种路径,“按图索骥”,有效提高诈骗犯罪刑事辩护水准。相信此书在业界会有很大影响力。到时候我们将再次举办新书发布活动。

  最后,祝各位同仁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工作顺利,共襄刑事辩护伟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