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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青年律师公益培训圆满收官!

发布日期:2021-05-13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第六期青年律师公益培训

  经历了两天半紧张而充实的学习生活,学员们对各授课老师赞不绝口,收获颇丰。大成刑委会第六期青年律师公益培训班的授课精彩依旧。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民警秦倩为学员们带来“从公安法制角度看经济犯罪律师代理”的精彩讲授。秦倩警官从刑事案件的规范受案立案、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规定以及常见经济犯罪案件解读等三方面,逻辑分明,深入解析。一是刑事案件的规范受立案,包括刑事受案部分和刑事立案部分,秦倩警官从受案主体、来源、处理方法、受案时限、受案后的权力与限制及受案处理等角度全面分析;对特殊立案及不予立案的条件、程序和救济内容等内容进行详解;二是从管辖、立案、撤案和刑民交叉等角度全面解读《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三是对合同诈骗案、职务侵占案、虚假诉讼案等常见经济犯罪案件进行准确解析。最后,秦倩警官指出,在司法活动中,律师代表当事人发声,同时也监督着公安机关的规范执法。公安机关和律师,绝非对立关系,大家同为法律从业者,要共同为“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奋斗,赢得学员们广泛认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韩友谊律师“经济知识与经济犯罪司法”为题展开讲解。韩友谊律师首先从价格与价值的关系理论入手,探究其与诈骗罪等经济犯罪的关系。韩友谊律师提醒学员,不存在脱离主观需求之外的客观价值,辩护律师需在理解基本经济学原理的基础上警惕诈骗犯罪中的价格鉴定;其次,韩友谊律师谈到了国家产权、单位产权和职务犯罪的问题,以亲自办理的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为例,为学员们讲授了自己利用经济学原理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与检察官的精彩交锋,其另辟蹊径式的代理赢得了学员们的一致称赞;最后,韩友谊律师与学员们共同探讨了“以票管税”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关系问题。韩友谊律师指出,从经济学“以票管税”原理来看,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个结果犯,而非行为犯,一般的虚开都是无罪的,没有造成国家真实的税款损失。他强调律师要善于在辩护逻辑上找到“强逻辑”,以期获得良好的辩护效果。韩友谊律师生动传神的讲授,博得了学员们的阵阵掌声。

  在为期两天半的公益培训课程中,组委会根据课堂优秀表现及课后心得体会选出了十名学员,授予其“第六期大成青年律师公益培训班优秀学员”称号,他们分别是(名单排名不分先后):鞠晓亮律师、徐超律师、马强律师、颜阳律师、冯婷律师、孔叶琳律师、沈邵吉律师、柳燕律师、欧阳晓滨律师、柯枭冰律师。韩友谊律师、何慕律师、许兴文律师、王新律师、张春微律师等为优秀学员颁奖。

  至此,第六期大成青年律师公益培训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现场培训学习暂时画上了句号,将训练所得的经济犯罪辩护实务技能灵活运用到办案实践中,学有所用,学以致用,才是大成刑事委员会组织本次公益培训的真正目的。精准刑辩,志存高远,胸怀天下,以梦为马,仗剑天涯。最后,预祝各位学员精益求精、勇往直前,共创刑辩大业!期待下期相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