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三期——刑事辩护思路的形成(下):假设控方证据并不是完全有效的

发布日期:2022-11-09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2022年10月28日下午,大成刑委会、北京刑事专业组共同举办的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三期下半场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1号、2号会议室如期举行,并通过大成APP在线直播。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依然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平律师。徐律师说上周是从“假设控方证据合法有效的”角度,探寻控方可能在三个层面犯下的错误,并基于这些错误形成辩护思路。但是,如果控方在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这三个层面都没有犯下错误,进一步探寻控方可能犯下的错误以寻找辩护思路,就要考虑控方是否在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方面犯下专业错误。这就是本次讲座主题——《刑事辩护思路的形成(下):假设控方证据并不是完全有效的》。

  徐律师提出,只要找到跟控方证据有关的错误,就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否定控方指控的案件基础。徐律师以一个个经办的真实案例总结归纳出控方在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方面可能犯下的八类专业错误主要有:1、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并没有真实存在(包括证据不存在和有复印件却无原件可以印证这两种情形);2、虽然有某项证据,但证据的收集方式违法;3、缺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充分证据;4、证据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5、证据和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性,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6、控方以证据论证结论,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违背同类案件审判惯例;7、控方证据中,有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可衍生出无罪、罪轻辩护观点;8、控方论证出现遗漏,辩护方能够收集证据通过解决这个控方遗漏的问题,从而获得对当事人有利的结论。

  如果只看归纳的结论,很难相信徐律师介绍的控方可能犯下的错误真实存在。但是,一起起活生生的案例表明这样的错误确实就发生了,只是律师很有可能像犯错误的人一样,没有发现这些错误。比如,一起内幕交易罪案,非常资深的检察官和一审法院法官就犯下混淆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董事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错误,进而通过证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事项,以证明董事对相关议题知情,并作出内幕交易的结论,使无辜当事人蒙冤。对于这个错误,一审多位律师均未发现。

  在讲座结束前,徐律师再次强调,刑事辩护,不只是把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权益挂在嘴边的宏大叙事。辩护律师如果找不到控方的专业错误,案件是没有辩护机会的。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要综合运用犯罪理论、证据证明标准、逻辑学、当然还有许多学科知识和个人经验,像啄木鸟啄树干那样去找出控方可能犯下的错误。这是一个精益求精的技术活,除了终身学习,没有其他捷径。

  徐平律师关于如何形成刑事辩护思路的讲座不仅在大成所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其在大成APP上的两场直播的点赞量达到了2.5万次。在讲座现场,不仅有大成律师,还有外所律师参与;许多律师也纷纷与徐律师交流办理刑事案件的心得。

  律师们都表示,期待着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和刑事组继续举办精彩的专业活动。

  扫描二维码观看讲座回放

刑事辩护思路的形成(上)

假设控方证据是有效的

刑事辩护思路的形成(下)

假设控方证据并不是完全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