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殿卫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金融委员会理事、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董事局董事、大连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西岗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在大成金融专业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曹殿卫律师被评为“大成中国区优秀金融律师”。曾办理的典型案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诉大连玉兔岛海珍品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纠纷执行案(标的6亿元)。交通银行大连分行诉大连玉麟海洋珍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标的4.3亿元)大连银行与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专项法律服务(标的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