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校,大连财经学院法学院讲师,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同时承担社会兼职有辽宁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大连市法学会刑法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大连市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办理跨省非法经营罪案,当事人成功不起诉;陈年抢劫杀人案,当事人取得成功辩护等案件。参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配套与实例》、《新时代城市社会的治理与实践》著作,发表论文多篇并多次在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