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灼瑜,云南大学法学理论硕士,从事刑事及民商事诉讼业务,擅长业务领域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及传统犯罪等。
主要业绩包括:王某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 总金额 9.6亿,二审改判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原华夏幸福中山分 公司总经理刘某涉嫌串通投标罪案(获缓刑,已生效)、高某涉嫌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获缓刑,已生效) 、广东纵横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驳回原告 840 余万元的诉讼请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