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委员,内蒙古分所执行委员会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在二十余年的执业期间致力于刑事业务领域,始终秉持提供最好、最专业的服务,办理了大量经典案件。
担任内蒙古自治区级人民监督员
内蒙古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内蒙古第十二届青联委员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员
呼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呼市第十七届新城区人大代表
如伊利公司潘某网络举报案;
内蒙古知名生物药品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原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候补委员、内蒙古电视台赵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件;
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公司鲁某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件;
原乌兰察布市政府领导赵某涉嫌受贿等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