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潇敏,广西律师协会理事、广西律师协会教育委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理事,大成南宁办公室党总支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刑辩委主任。曾有10年法官工作经历,自2006年律师执业以来,多次获评“广西优秀律师”。熊潇敏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刑民交叉业务。曾办理广西烟草局副厅级干部、广西农业厅正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获得多起重大涉毒案不起诉或撤回起诉、医疗诈骗案指控不成功的辩护业绩。
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理事
广西律协刑辩委委员
北京易商通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部督办案件,涉案金额310亿元);
广州某贸易公司庄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3000万元,获不予起诉结案);
广西柳江陈某涉毒品案二审辩护(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等。
《试论刑事财产执行问题》
《国企改制前后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如何定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以偷逃税款为目的作为定罪标准》等文
其中《虚开》一文的观点被最高法及最高检在指导案例及司法文件中予以吸收和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