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亮,曾在市级检察院、市级监委工作十余年。执业后,把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做为主要方向,其中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尤为擅长。先后代理了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娄某某受贿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某部主任韩某某受贿案、武汉铁路局常务副局长张某某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滥用职权案、伊川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经理王某违法发放贷款案、漯河市舞阳县某村支部书记郭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案等,均取得良好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