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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刑辩专业化宣讲团第六站——海口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2016年12月3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辩专业化宣讲团活动在海南省三亚市法官进修学院举行。本次活动的主持人是赵运恒律师、徐平律师和汤尚濠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忠德主席、海南省律师协会廖辉会长及邓振海副会长、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文玉庭长及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陈锐检察官受邀作为嘉宾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宣讲活动的内容简要如下。

  一、徐平律师主讲内容为《辩论思路的形成》。徐律师认为,辩论思路的形成,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和当事人有充分完全的沟通,这是辩护思路形成的源泉,这往往对辩护思路的形成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第二,全面的阅卷,寻找控方体系的弱点,这是辩护思路形成的第二个源泉;第三、选择一个最有效或合适地辩护方法,这是辩护思路形成的第三个源泉,其中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适用法律错误两种方法。

  二、戴金强律师主讲内容为《审判阶段辩护思路的设计》。戴律师认为,审判阶段的辩护思路是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延续,只有在审判阶段才能形成精准的辩护思路。戴律师认为,审判阶段的辩护设计,要做到三条:第一,还原案件的事实,找到辩点;第二,对定性量刑的证据及其他关键性证据有一个认真研究;第三,对法律司法解释的研究。

  三、李晓明律师主讲的内容是《审判阶段辩护的有效性》。李律师认为,刑事辩护在审判阶段的有效性重在精细化辩护的全方位和立体化。李律师认为,要进行有效辩护,主要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有效刑事辩护与精细化的关系;刑事辩护追求的是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辩护意见一定要被司法机关接受,刑事辩护在审判阶段的有效性的保障根本的问题还在于精细化的问题,在程序、证据、策略每一点做到精细化;第二,精细化的操作——全方位与立体化;主要指接受案件的精细化、犯罪性质认定的精细化、程序上的精细化;第三,有效性的实现重在实际效果;第四,认清形势与转变观念。

  四、汤尚濠律师主讲内容为《九死一生引发的案件》,以传播刑事辩护的理念。汤律师始终认为刑事辩护律师真的要热爱这份职业,再苦再累也觉得值得,认为人的生命和自由是我们最值得珍惜和最值得为他维护的东西。

  五、龚永茂律师主讲内容为《司法观点、判例在辩护中的运用》。龚律师认为,说服法官才是有效辩护的最基本途径,就是用你的概括去说服法官,让有效的司法观点、司法判例在你的案子中运用并呈现给法庭,最后法庭采信你的辩护意见。

  六、许昔龙律师主讲内容为《辩护意见的表达》。许律师认为,辩护意见有效地表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脱稿不离稿,与审判席有一个目光交流,更多地捕捉审判席反馈的信息;第二、法庭辩论不必过多的客套,亮明观点即可;第三、法庭辩护要遵循法庭的规则,顾全大局。

  七、陈锐检察官主讲内容为《在公诉视角下如何开展庭审辩护》。陈检察官主要从辩护人五个发言的阶段中讲述如何开展庭审辩护。第一,被告人对起诉书的异议;在这个阶段,虽然辩护人不能发言,但经过辩护人的多次会见,被告人对辩护人的辩护思路应该是非常明确的,可以通过被告人表达出辩护人的意见;第二,询问被告人;询问对被告人有利的、存有合理怀疑的及有矛盾点的问题;第三、证据辩护;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尤其是鉴定意见一定要质证,并且辩护人一定要勇于去调证;第四、发表辩护意见;在庭审中,根据庭审情况改变辩论策略,辩护意见明确并紧紧问绕庭审中的事实和证据;第五、法庭的辩论阶段;在这个程序中,必须熟悉案情、围绕实施证据、辩点突出,停留在案件的弱点上。

  八、李文玉法官主讲内容为《有效性为刑事辩护地第一追求》。李法官认为,辩护意见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辩护意见为法院的判决所采纳或者辩护意见虽未被采纳但对判决书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那么要使辩护有效必须从事实之辩、罪行之辩、量刑之辩三个环节出发找准出路口和发力点。

  赵运恒律师在主持的同时,也主要阐述的公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中产生的问题,情况说明往往给辩护人提供了更新更有力量地反驳地武器,进而找出程序、证据的瑕疵和漏洞。

  九、王勇律师主讲内容为《从一审阶段与法官的有效沟通区分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的不同》。王律师认为,要做到有效地沟通,主要是要抓好沟通的时间点,主要包括领取起诉并阅卷时、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时、庭审前、庭审辩论时、提交辩护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领取判决时。

  十、马俊律师主讲内容为《庭审发问阶段的技巧》。马律师认为,庭审发问技巧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发问的目的一定要明确;第二,发问一定要有针对性,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关键的证据进行发问;第三,发问一定要有逻辑性。同时,马律师还总结了发问过程中的忌讳:第一,不要天马行空式地发问;第二,问题不要太多;第三,无关的少问;第四,无预判式地发问;第五,忌针对性地发问;第六,忌有歧义地发问;第七,过于宽泛、毫无重点地发问;第八、对公诉人的威胁和诱导发问置之不理。

  十一、蒲桂平律师主讲内容为《庭审中的反对与应对》。蒲律师认为,在公诉人对辩护人的发问提出反对时,主要有三种方式进行解决。第一,等待法官来评判;第二,举手示意法庭辩护人要求回避;第三,辩护人直接回应,继续发言。

  十二、韩友谊律师主讲内容为《法庭辩论中三段论如何简洁有力地使用》。韩律师认为在刑事案件中,应充分运用三段论为自己服务。辩论的时候,找到三段论真正代表什么,找到双方共同的大前提,再找到小前提,结论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十三、肖飒律师主讲内容为《分组质证的庭前准备和标准化流程》。肖律师认为,在刑事辩论中,出于法官对开庭时间及工作方便的要求,分组质证成为压力之下的新常态。肖律师主要通过对案卷材料进行阅卷表格、质证表格、发问问题、二轮反驳观点及每一条辩论意见均有法律依据的分组,使辩护人能更好地应对庭审,更好地进行辩护,达到有效辩护的目的。

  十四、朱纪文律师主讲内容为《量刑辩护的重要性》。朱律师认为,量刑辩护在辩护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辩护人可以从法律规定的法定和酌定地量刑情节出发,从累犯、自首、前科、坦白、从犯及和解等角度为被告人进行量刑辩护,最终达到有效辩护。

  十五、张志勇律师主讲内容为《二审辩护的若干技巧》。张律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讲述了二审辩护的技巧。首先,二审案件启动后,争取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然后关注犯罪未遂、立功、退赔及刑事政策变化问题等影响二审案件的情节;其次,检察院的抗诉案件,必须驳斥检察院的抗诉理由,迫使检察院撤回起诉;再次,在以上案件中,争取提交大量的证据材料,指出一审法院的程序错误,争取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改判。

  十六、王广坤顾问主讲内容为《死刑复核的辩护》。王顾问主要认为阐述了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几个注意事项。首先,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主要是基于被告人的辩护权。其次,与一二审程序相比,死刑复核程序更注重律师书面意见的辩护。再次,书写好书面辩护意见的四个原则:1、避免空洞、泛泛而谈,2、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3、不要遗漏影响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的问题;4、要有法官思维。

  十七、翟建律师主讲内容为《一切为了说服》。翟律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哪些是庭审辩护的禁忌,是我们不该做的。第一,不做“控诉式的辩护”;第二,不做“幻想式的辩护”;第三,不做“演讲式的辩护”;第四,不做是鸵鸟式的辩护”;第五,不做“讲课式的辩护”;第六种,不做“裹脚式的辩护”;第七种,不做“照本宣科式的辩护”;第八种,不做“逻辑混乱式的辩护”;第九种,不做“强词夺理式的辩护”;第十种,不做“卑躬屈膝式的辩护”。

  以上是本次大成刑辩专业化宣讲团宣讲内容的简要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