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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晓婕 | 思维的高度决定事业和人生的高度——向韩嘉毅律师学习办案总结

发布日期:2023-05-12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号 作者: 冉晓婕

  近期,我自告奋勇地跟着韩嘉毅律师办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指控被告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共四项罪名,指控犯罪事实170起,涉案金额约3.5亿,非法获利共计1.1亿。亲自目睹、感受了韩律师如何处理诉讼过程中各种难题,以及独具个人魅力的庭审表达,令我对刑事辩护有了全新认知。今日,将自己的所见所感所获如实记录,除自我总结外,希望能给其他青年律师带来启发。

  用心、谋略与发现

  “每一个案子就像一件艺术品,而律师则是艺术家,办案就是律师精心创作的过程。能不能创作出一件杰出的艺术品,就要看你是不是全身心地投入。你投入得越多,作品就越经典。所以,如果让我用一个词表达自己对刑事诉讼的理解,那必须是‘创作’。”韩律师曾多次在公开授课中讲过此段话。彼时,我只知办案须用心,却不知何为“用心”。而仅这一次跟着他办案即解答了我的困惑。

  接受委托时,我们就面临三个现实难题:一是案情复杂,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留给律师的时间极其有限;二是本案指控犯罪事实170起,而每一笔指控犯罪事实的背后,是众多参与主体及频繁的转账流水;三是本案存在较多程序违法问题,且关键证据缺失。在仔细研判后,他就指出:公诉人的指控是建立在大量不实证言基础上的,本案的核心工作在于还原客观事实,在于辩护人的调查取证。于是,我们在挖地三尺般阅卷、梳理庞杂银行流水的同时,他还亲自带着我们去当事人家中再去寻找、发现新证据,在短时间内还原事实,发现、梳理、归纳、组织证据后提交法庭。




  剥丝抽茧,明晰案情。受时间和空间所限,线上会议成了我们沟通交流的首选。至少有三次正式的梳理证据、筛选证据的会议,每次都是连续七、八小时的时间。犹记第一次集体会议不间断持续了7个多小时,那是2022年十一长假期间,辩护人及家属线上线下集体参会,集众人之长,我们将已发现的所有证据逐一研究仔细梳理,筛除无用信息,按照综合资金流转图—举证说明—证据目录—具体举证目的的顺序对证据分类,并将证据中的希望法庭看到的重点部分做了让人一目了然的统一标注。最终做到让即使不了解案情的人,浏览综合资金流转图及举证说明即可对案情掌握一二。

  优化形式,尽善尽美。韩律师曾说:“辩护人呈现的证据是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关键,其呈现形式也不容轻视,它既是辩护人执业素养的体现,也是赢得法庭尊重的条件之一。”本次辩护人按照证明目的共提交证据十册。他要求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字号、行距等排版文件,同时精心设计证据册封面,挑选优质铜版纸为封面用纸,并覆膜以提升阅读感受。他尤重细节,此处举例一件小事:因为疫情,韩律师被隔离,我提出由我在本地打印证据邮寄给法官,韩律师认为,合作的打印店成品油墨色彩最佳,不可随意更换,最终辗转由其他同事帮忙打印并邮寄。

  不辞辛劳,全力以赴。此案的被告人羁押在云南省某地级市,从北京出发需要换乘交通工具,前后要用十几个小时才能到达。为了与当事人建立信任、了解案情,他能做到不辞辛劳、亲力亲为,八次往返北京和云南,每次会见多则三四天,少则两天,拿着卷宗证据与被告人一一核实细节,这让我看到了一位行业翘楚对律师职业的尊重和坚守。在审判阶段介入的案件,辩护人先后提交了21份书面申请书,包括重新鉴定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鉴定人出庭申请书等,这并不包括对违法办案行为的控告材料。每一份材料都耗费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现在回想起来,并不觉得辛苦,因为我始终记得韩律师的那句话——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去做,要全力以赴。

  展示也是一门技术活

  传统的举证、质证模式即为口头宣读,合议庭往往没有耐心听完,总会打断辩护人发言,举证、质证效果大打折扣。

  在梳理本案案情、组织证据的过程中,韩律师要求我将每笔资金去向按照指控逻辑转化为可视化的流转图,重点部分用不同颜色标示。先完整还原资金的去向,再与银行流水一一对应,标注卷宗位置、借款时间、金额,形成文字稿,最后将文字稿转化成图片。整个流程异常繁琐,很多次我都想放弃,当我向他说出心中困惑时,他会耐心地从罪名的历史发展、辩护思路、法庭展示等各个角度进行剖析,让我在恍然大悟后开心做回“小画家”。

  资金流转图我足足画了两个月。随着图表逐步完成,指控逻辑混乱、截取式指控、虚假指控等问题逐一浮现。当一百多张PPT出现在法庭上,当辩护人用极短的时间逐一向法庭解释指控的错误,当合议庭成员身体前倾认真盯着大屏幕,时不时跟辩护人核实图表细节的时候,那一刻,我真正理解了韩律师说“展示也是一门技术活”的含义!

  在此,我与诸位分享韩律师常说的一句话:不要总抱怨法官对你爱搭不理,总打断你的发言。你要从自身找原因。如果辩护人提交、呈现的证据能让当事人眼前一亮,那检法也会随之提高对证据的关注度及对辩护人的尊重程度。

  法庭表达的艺术

  初入行时,我觉得在法庭上高谈阔论才能展现律师风采。但当我目睹同行发言常被法庭打断、继而思路中断、手足无措,或者照稿读着晦涩的专业术语,让旁听者都一头雾水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真正的法庭表达或不该如此。

  此案庭审前,韩律师就交代我要注意观察他的表达,以及合议庭成员的微表情、微动作。“表达者要根据听众的反应,及时调整表达方式。”“法庭表达不是埋头读稿,不是侃侃而谈的表演,而是用最通俗的语言将专业的法律术语讲出来,让听者听明白了,让即使没有读过书的人也要听懂了。这才是表达的艺术,是说服的艺术。”韩律师如是说。

  听韩律师的庭审,于我而言是一次视觉、听觉全方位的冲击和享受。法庭发问,采用闭环式的问题设计,逻辑缜密、环环相扣,将案件真相还原于法庭;法庭举证,结合证据册及资金流转图,将庞杂的资金流转梳理清楚,语速平缓,重点突出;法庭辩论,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用简短的一句话或者一个词组高度概括观点,结合案情具体说明,表达不拖泥带水。

  印象深刻的是在论述贪污罪中“借钱合法”这一观点时,韩律师通过客观证据对“借钱过程合法”论证后,话锋一转,用“如果不是因为盗窃、诈骗等取得的财产,我有钱了,我吃着火锅唱着歌,你管得着吗?”如此生活化的一句总结,将指控逻辑的严重错误剖开呈现在法庭上,表达效果不言而喻。

  写作是思想的表达

  写作一直是我的短板。我曾向韩律师坦言:一篇文书写完后,我有时不想回头读第二遍,因为我看不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更不知从何处着手修改。但我深知,文字表达对律师尤为重要,我不可回避这一问题。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韩律师刻意锻炼我的写作能力,让我负责其中几篇文书的起草,他辅助修改。那几篇被修改得“体无完肤”的稿子我一直留存,他发给我的写作技巧文章页在收藏夹中保留,在此之后的每一次提笔写作,他的教诲就在我耳边响起:“写作就是思想的表达,要从读者的角度反复重读自己写作的文书。通俗易懂、不要堆砌辞藻,要多练习……”写作此篇总结就是我锻炼文字表达的一次绝佳机会。

  行文至此,我又想起了凌晨一点的法庭上,韩律师发表辩论意见时说到:“我们为什么要学法律?……希望法律成为每一个普通人的挡箭牌。”案件一审虽告一段落,但韩律师教给我的诉讼思维和办案技巧将让我获益终身。

  以此次全程学习为界,之前,我对刑事辩护的认知停留在按部就班、中规中矩的流程化操作模式上;之后,我就像重新回炉深造了一回,重当回学生,无论是阅卷、会见,还是法庭表达、文书写作,目睹韩律师所为,我会不由得发出“还可以这样做”的感叹。面对公权力机关明显程序违法,韩律师引导我深思后表达自己的想法,再说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对比中高下立见,我也清晰看到了自己思维的缺陷;在文字写作上,韩律师告诉我每一个文字、每一篇文章都是有生命力的,写作不是词语的简单堆砌,不是冷冰冰的公文表达,需要写作者饱满的情感注入,这样的文书才能吸引读者,让读者有继续阅读的欲望;在法庭语言表达上,他生动诠释了何为“有理不在声高”,以及语言表达要做到凝练、有力,不可拖沓无序,浪费听众的时间和情绪;至于最基本的会见,也绝非简单走流程,会见是查明事实、核实证据、与当事人建立信任的重要途径,更是当事人的情感依托;面对公权力机关的肆意妄为,他多角度、把全局展开辩护工作,庭内不卑不亢,全力抗争,庭外撰写文书,实名控告。

  韩律师教给我的不仅仅是办案技巧,更重要的是,他有意识地培养我的诉讼思维和意识,这才是每一位诉讼律师应当具备的核心技能。

  韩律师曾在一场讲座中说,他希望青年律师能够认真办案、用心办案,全身心地投入案件,而不要随着年龄的增长,只变成一个老律师。我想,所谓用心,所谓投入,就是如他这般勤于钻研、深入思考、不断创新和用心付出吧。

  举一反三,尔等后辈定不负厚爱,带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职业的热爱,用心办好每一个案子!

律师简介

  冉晓婕律师,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之初,冉律师就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以刑事辩护为自己的专业方向。冉律师工作认真负责、善良细心、勤于总结,独自承办或参与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其中王某涉嫌盗窃案、于某某涉嫌诈骗案、高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案等多起案件获不起诉或撤案结果,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多次获评“年度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2020年1月被评为“2019年度大成刑委会优秀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