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4日,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吴雪岩律师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中担任主讲嘉宾,分享并探讨了刑事证据的审查与运用这一重要课题。这次授课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的一次重要活动,也是刑事辩护法律专业的一次深度交流。
吴雪岩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理论素养,她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的重要性以及实际操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她强调,刑事证据是确定罪与非罪、量刑轻重的关键要素,因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对证据进行严谨、细致、全面的审查和运用。
第一部分,吴雪岩律师讲授了以审判为中心更加强调“从现场到法庭”的证明体系。
以审判为中心更加强调“从现场到法庭”的证明体系,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尤显重要。2016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条规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证据裁判要求,没有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第十一条规定,“规范法庭调查程序,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也就是说,以审判为中心更加强调“现场到法庭”的证明体系。
第二部分,吴雪岩律师讲授了实物(物证、书证)证据的审查与运用。
在对物证、书证的审查过程中,吴雪岩律师以亲办的某某故意杀人案,关键物证“凶器”未提取,被告人被轻判;某公安机关在没有管辖权情况下持空白调证函违法调取某高新企业财务资料,导致案涉两个罪名不成立;某组织卖淫罪中勘验检查笔录中见证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导致关键物证不被采信等生动的案例解析了物证、书证审查和运用的方法和要点。明确指出,物证、书证通常会存在下列问题:
第一,重要的物证、书证该提取的不提取,该固定的不固定;
第二,重要的物证、书证该鉴定的不鉴定;
第三,物证、书证提取程序不规范;
第四,关键物证、书证鉴定不及时或遗失;
第五,不注重物证、书证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第六,物证、书证与事实之间,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点未排除。
第三部分,吴雪岩律师讲授了言词证据中的常见问题:
第一,讯问主体不合法
第二,讯问地点的合法性
第三,讯问时间的合法性
第四,讯问笔录制作形式的合法性
第五,讯问手段的合法性
针对讯问主体及讯问手段的合法性问题,吴雪岩律师引用了其办理过的于某欣涉黑案件。这个案件当中,辩护人申请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的执法人员出庭时,出庭的并不是真正对其讯问的执法人员,真正对其讯问的,只是辅警。基于讯问主体和讯问手段的不合法性,最终辅警参与讯问的笔录均被排除。
针对讯问笔录制作形式的合法性问题,吴雪岩律师引用了其办理过的商某诈骗案。该案件中有一份商某详细叙述了自己诈骗过程的笔录,但商某对律师说,自己从来没有供述过笔录上记载的内容。吴雪岩律师经过了解后发现,该份笔录是形成在一个周六的早上,办案人员拿着写好的笔录到看守所,和商某说是前一天取的笔录,时间很晚没签字,早上来补签,商某信以为真,未核对直接签字了,整个过程不足十分钟。了解到情况后,吴雪岩律师申请调取当天办案人员进出看守所的时间登记表,但被告知已无法查找。吴雪岩律师没有放弃,又调取了看守所内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出监室登记表,终于发现,商某在当天,只出了监室十分钟,故该份笔录也被排除,该笔金额如被认定,商某将被判十年以上,最终该笔金额未被认定,商某很快被释放。
何某持枪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方情绪激动,抬着尸体四处告状,吴雪岩律师通过查看现场、制作枪击示意图的方法,质证被害人方证言不真实及被害人有过错,被害人方偃旗息鼓。
第四部分,吴雪岩律师讲授了鉴定意见审查中的常见问题:
第一,检材来源不合法
第二,鉴定依据错误
第三,检材特征不一致
第四,鉴定方法错误
吴雪岩律师引用自己办理过的刘某福买卖枪支案、王某买卖毒品案、李某故意伤害案等几个案列,强调相关鉴定专业性非常强,除认真核实勘验、检查、提取、固定等笔录等与检材是否一致外,还需通过专家辅助人出庭、进行文证鉴定等方法来审查判断鉴定意见的可靠性,进而找到对被告人有利的辩点。李某故意伤害案就是通过文证鉴定意见、专家辅助人出庭推翻了某省公安厅出具的鉴定结论,被告人从十二年有期徒刑减到三年有期徒刑。
第五部分,吴雪岩律师讲授了电子数据中审查的常见问题:
吴雪岩律师首先指出,电子数据扮演着“沉默的现场知情人”的角色,如何将“沉默的现场知情人”掌握的案情完整、真实的呈现在法庭,需要人的参与。在审查运用电子数据时,应根据电子数据的“虚拟性”、“易篡改”、“易毁损”的特点来针对性的质证。吴雪岩律师通过办理的胡某诈骗案等案例讲解了电子数据通常存在原始载体一般以光盘形式提交,但缺少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应当附有制作人、制作时间、制作地点、制作过程及制作设备的说明;对自动生成的(比如内部监控、天眼、公共区域监控自动摄制)的视听资料,没有调取手续;通过技侦手段获取的视听资料,不及时转化为文字资料,或者内容不完整;搜查、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及方法不规范;保存、检验和鉴定过程中发生过改变等问题。
吴雪岩律师的精彩讲解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反响和高度评价。同学们表示,通过这次课程,他们不仅增强了对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的理论知识,也在实践中学会了如何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吴雪岩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仅启发了同学们对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的深度思考,也为他们的法律职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多这样的课程,让更多的学生受益。
律师简介
吴雪岩,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委会理事,大成程序辩护中心副主任,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组联合负责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专家,黑龙江省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哈尔滨市法学会理事,立法监督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