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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阶段”入手 许兴文律师教你打赢刑辩官司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2018年1月28日上午,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2018年第一期分享会在大成三楼会议厅举办,邀请厦门分所合伙人许兴文律师为分享《刑事案件有效辩护及专业化方面的思考》。

(主讲人:厦门分所合伙人许兴文律师)

  许兴文律师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三阶段入手,结合其承办的成功案例,与大家分享如何通过律师辩护及争取司法人员的工作来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在专业化方面,许律师结合自身经历提出了开拓案源的方法。

(互动沙龙环节)

  分享会末尾特设沙龙环节,许兴文律师与前来交流的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正武律师、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周德盛律师以及其他青年律师互动,针对“有效辩护”这一课题分享了办案经验,回答了青年律师提出的问题。

(与会人员合影)

  青年律师应该如何克服面对司法人员时“胆怯”的心理,以达到有效辩护?

  许兴文律师:青年律师虽然经验不足,但是贵在年轻、勤快,可以多跑。在面对办案经验丰富的司法人员时,打动他们的往往是书面意见,让他们觉得虽然你们很年轻,但是撰写的书面意见很有质量,愿意和你们沟通。带着书面意见与司法人员多次沟通,如果撰写的材料专业性强,会获得司法人员的重视。

  周德盛律师:一方面,在每个阶段,都尽量提交书面意见,提交的书面意见都会附卷,司法人员不得不重视;另一方面,应当提高书面意见的质量,这就需要不断学习、积累经验。

  面对法官对检察官提交的《起诉书》先入为主的职业惯性,专做刑事辩护应如何树立信心?

  韩正武律师: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有效辩护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无效辩护可以作为上诉理由。在我国,如何实现有效辩护,是广大律师应当共同争取的权利。

  许兴文律师:在案件移送法院后,我会了解承办法官是否是专业法学院毕业,这对案件审判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开庭前,我一般会提交一份初步辩护意见和阅卷笔录,并备注以开庭时发表的辩护意见为准。这种做法有三点好处:

  √ 能够向法官展示辩护律师的工作成果和对案件的重视程度;

  √ 可以减轻书记员制作庭审笔录、判决书时的工作量;

  √ 与检察机关提交的《起诉书》相对应,打破法官先入为主的观念。

  大成福州刑事部通过开展系列讲座活动,将优秀的刑事律师的实务经验与广大律师分享,引领行业青年律师走刑事专业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