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一场名为“金融犯罪讲堂”的课程正在北京大学进行。如常的是,讲台下的燕园学子们聚精会神地聆听;不同寻常的是,讲台上进行精彩联袂讲授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运恒律师。这样一个“新鲜”的组合,源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强强联合,创新推出刑事教学的新模式----合作开设《金融犯罪专题》暨《北大﹒大成金融犯罪讲堂》。
长期以来,金融犯罪课程的实务性、操作性强,对复合型知识储备的要求非常高。如何把实务界对金融犯罪的实践操作引入课堂,如何将课程从理论和实务操作两个角度深化,成为了法学院关注的焦点。对此,王新教授介绍说:“我们承担金融犯罪教学的教授们达成共识,要创新金融犯罪课程的教学改革,让这门课不仅仅停留在形而上或抽象的理论思辨当中,我们需要把它与实务紧密对接,这就是我们的基本初衷,而这种教学改革理念也得到了学院领导的全力支持。基于此,我们与享誉业界的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展开合作,《北大﹒大成金融犯罪讲堂》应运而生。”
在第一讲中,赵运恒律师以“徐翔系列案之徐长江案”为标本案例,向同学们详细介绍案件的基本事实和背景,并讲授了“关于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的法律核心问题。他从四个方面提出问题供同学们参考:第一,在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是否要求发布的信息在时间、内容等方面存在不真实情况;第二,此类案件中,是否需要有利用资金提前建仓或者在二级市场操纵拉升之类情节,作为定罪要素;第三,此类案件与股东在高价位时正常减持之间的区别;第四,在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应该是怎样的。随后,围绕该案这四大核心问题,赵运恒律师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互动讨论。
在总结点评阶段,王新教授对于同学们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针对操纵证券市场罪进行分析总结。他将操纵证券罪纳入宏观的证券类犯罪中进行考量,追溯我国刑事规制证券类犯罪的立法与实践,并结合“徐翔系列案之徐长江案”和汪建中抢帽子交易操纵市场案,对刑法中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四种操纵行为逐一进行剖析。最后,他就其参与制定的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司法解释草案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听过这堂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的课,学生们显得意犹未尽。
一位冯姓的同学表示:“通过这次学习,让我们了解了实践与法条是如何结合的,弥补了书本上的理论教学。课本上的案例大都是提取一些梗概要素,比较抽象。而律师们带来的案例十分鲜活,包含了大量细节和最新法律动态,从辩护人的角度来进行教授,最后再由任课的教授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理和规范的点评,为我们打开了全新的视角,这让我对于讲堂后续的课程满怀期待。”
作为讲堂的“首讲人”,谈及大成刑辩团队开展公益教学活动的初衷,赵运恒律师感言道:“作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博士毕业生,学校力求精进的治学之风始终伴随着我。大成律师事务所发展到今天,在境内拥有45家办公室,境外有110多家办公室,共计近一万名执业律师,有很多人都接受了北大的教育和熏陶,带着北大的情怀走出校门,加入到大成并返身投入到北大的各项活动之中,以此回报母校。”他认为,在律师界长期从事司法实践活动之中,应该总结归纳实践经验,通过参与北大法学院的教学活动,让更多的学子从中有所启发。
据了解,“金融犯罪讲堂”自2月20日起,于每周三18:40至20:30分,在北京大学理教209教室进行。届时将有翟建、韩嘉毅、娄秋琴、韩友谊等更多重量级大成刑辩大咖们现身北大校园,也将有大成金融专委会的周跃立等大咖律师一起带来关于债券犯罪、内幕交易、票据诈骗、创新金融行为的罪与非罪等实务探讨,以及“泛亚”授权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高管的罪与非罪、P2P网贷平台涉集资诈骗罪的认定难点与辩护要点等经典案例的深度解析。可以说,《北大﹒大成金融犯罪讲堂》不仅是北大学子的经典案例实践课,也为广大律师同仁打开免费旁听的大门。
与你相约燕园,聆听思想碰撞,感受智慧交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