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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道德伦理与职业风险 筑牢律师执业根基

发布日期:2020-12-17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大成刑委会与法大法硕学院举办“律师职业伦理与执业风险”座谈会
 

 

  8月18日上午,大成刑委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举行关于“律师职业伦理与执业风险”的座谈会。会议由大成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赵运恒律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副院长梁敏、刘智慧,刘保玉教授,大成刑委会秘书长于兴泉、理事于耀武、何慕等4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


 

△ 赵运恒律师主持会议

  “职业伦理强调的是职业信仰的作用。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许身健院长在致辞时感言本次会议主题的重要意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于一名律师而言尤为重要,一名成功的律师必然具备有正确的三观。因此,长期以来职业伦理在国内法学教育当中非常受重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两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法大时就曾强调:‘德法兼修、立德树人’。”

△ 许身健院长致辞

  谈及律师应该如何树立正确的执业伦理观,于耀武律师认为,这既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也是艺术层面的问题。他认为,在实践中,我们要平衡化解与客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律师应不忘初心、护法维权,从而达到实现共赢的目的。在法学教育和律师人才培养上,应当引导学生必须具有高尚的伦理观作为支撑。


 

△ 于耀武律师

  座谈会上,于兴泉律师提到,《律师法》规定了律师的核心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与以委托人为中心实际是有区别的,因为加了合法权益。律师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手段,要维护的是合法权益,不能是非法的。对此,李红新律师深有同感,并对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 于兴泉律师

  随后,马俊律师结合案例提出委托人辩护建议与律师专业建议不相符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许身建院长解答道,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学会沟通,要用当事人能听懂的语言,让其了解采取这种决定背后的结果与利弊。律师代理工作不可能保证每一个决定都是百分之百正确,有时候仍需承担风险。

  刘颖律师感慨到,当事人家属或被告经常会要求律师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但并不知道这违法的后果及成本。谈到职业伦理或风险防范,她认为在接案件的时候有必要向委托人说明法律底线。她认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本职,为“坏人”辩护也是程序正义的需要。

  会议中,大成刑委会理事何慕、马朗、田锋涛、许兴文等律师均结合自身办理的案例,对律师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通过案例分析,将律师行业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生动鲜活地呈现在与会人员面前,使大家受益匪浅!

  最后,赵运恒主任进行了会议总结,他认为,法律人的执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是并重的,缺一不可。只有在坚持职业操守过关的前提下,才能真正达到执业技能的过硬,从而成为政治上正确,业务上精湛的优秀律师,更好的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他说,“砥砺前行不应只埋头拉车,尚需抬头看路。自大成刑委会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联系日益紧密,合作层次不断提升,此类学习和研讨交流,正是助推我们健康发展和稳步前行的法门之一。在有力提升律师执业能力的同时,也必将促进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