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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优秀刑辩律师 | 杨晓倩:一个温暖且有力量的刑辩女律师成长之路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我是上海办公室刑事部的杨晓倩律师,是刑事部合伙人朱海斌团队的律师。我来自贵州的一个小县城,2010年通过高考来到了上海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就读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后又继续在华政攻读刑法专业。2016年6月,我于研究生在读期间进入了上海大成刑事部实习,随即便开始了与大成的“三生三世”。

  第一阶段 从理论到实践,逐步完成身份转换

  在大成实习期间,我对刑事业务有了新的认识。由于我父亲此前是家乡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因此我从小就是CCTV12法治频道的忠实观众,也格外关注一些社会要案,尤其是看到节目里播出的如佘祥林、赵作海案之类的冤假错案时,正义之感油然而生,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从事法律行业。

  虽然经过7年法学教育的洗礼,但进入刑事部实习后,还是让我对刑事业务有了不一样的了解和感受。在实习的过程中,有两个案件至今令我印象深刻。而在一个个案件的磨练中,我完成了从学生到律师、从极度感性到理性与感性兼顾的转变,也逐渐对刑事业务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第一个就是大大集团非法集资案,这是我进入大成实习后协助朱律师办理的第一个案件。我们代理的是上海某区的一个团队长,我至今仍然记得那时的他非常年轻,且本科毕业于国内某985高校,除了其母亲之外,当时有一个交往多年的女友在与律师联络、为他的案件奔波,这样的家庭氛围让我对这名当事人颇有好感。由于当时国家刚开始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司法机关对于这类涉众型案件一律从严把握,即便我们提交的律师意见及相关材料得到了二审法官的认可和赞许,但最终仍未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宣判当天我陪同当事人母亲到庭旁听,当判决结果从法官口中宣布出来的那一刻,我看到他母亲在旁听席上已然泪如雨下,而我看到此情此景顿时也禁不住满眼泪花,说不清是对大好青年因一时糊涂前途遇挫的惋惜,还是对一名母亲爱子心切的感动。虽然该案并非惊心动魄的大案要案,判决结果也并未获得普遍意义上的成功,但是对我的意义却异常非凡,以至于我在7年以后经手了百余起刑事案件心态愈发冷静之时,每当回想到这个案件、回忆起当时在旁听席上与当事人母亲一同眼含泪花的自己时,仍然能够保持初心,以最真诚的心对待经办的每一个案件。

  所幸这个案件最后还是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前几年看到当事人女友在朋友圈发布他们二人的婚纱照,得知喜讯的我十分欣喜,后续也收到了他们寄来的喜糖,我只记得,那天的天空非常地蓝,那份喜糖也异常地甜。


△ 律师会见时记录的当事人带给家属及女友的话,以及“情人节快乐”

  我之所以在实习之初选择大成,正是因为在大学期间早已对大成的刑事业务有所耳闻,而这离不开大成刑委会的诸多律师在刑事领域的共同努力和经营,以及刑委会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我明白,只有专业和敬业才是刑事律师办好案件的关键所在。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的第二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案件就是快鹿集团非法集资案。众所周知,非法集资案件的案卷册数是以“百”为单位计数的,而我们代理的又是快鹿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徐某,因此案卷中涉及到他的供述及材料必然是极其庞杂的。为了厘清当事人在快鹿集团及关联公司的作用和地位、其本人对于理财产品是否存在主导销售行为、审计金额是否正确等问题,我在朱律师的指导下查阅了大量卷宗并进行反复对比,找到了各名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证据之间的矛盾点,并结合其他新提交的证据材料,整理成阅卷笔录并形成了一万余字的辩护意见向法庭进行了提交,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一审法院在徐某涉嫌集资诈骗一节事实中,将其由起诉书认定的主犯改为从犯,并成功扣减掉了部分金额,为徐某争取到了现实条件下能争取到的最优结果。


△ 徐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随辩护词一同提交的辩护观点概要

  实际上,不仅是上述案件,在我参与办理的飞鹤奶粉上海分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一案中,在案件管辖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下属某县普遍对于“电话通知到案”未认定自动投案的情形下,积极与承办警官、检察官以及主审法官联系,并在电话沟通无果后挑灯夜战,连夜书写律师意见及整理相关案例、学术文章,形成了一份100余页的材料递交给承办人。由于当时查询到当地早年的一份刑事判决书针对该问题有过论述,法院明确认定“电话通知到案”不属于自动投案,否定了公安机关给出的自首情节,且经检索当地也未有一例被认定为自首的案件,因此当时的我虽说有理有据但也十分忐忑。最终,在我们的坚持下,法院为当事人认定了自首情节,公诉机关也当庭下调了原量刑建议。

  虽然实践中办理刑事案件的难度时常让人感到灰心,但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律师工作的意义所在。也只有专业、敬业,勤勉、认真办好经手的每一个案件,才能最大程度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亦无愧于心。

  第二阶段 为“坏”人辩护,与自己和解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终将会面临一个无法绕过的经典问题,也即:为“坏”人辩护。“你明知道这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什么还要帮他、为他辩护?”、“你帮他说话,你是不是也是坏人?”。在执业几年过后,除了对案件本身的深耕,我时常被问起过上述问题,甚至在几年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也曾对自己发出过深深的疑问。

  这是一起侵财类案件,当事人确实存在相关犯罪事实,但该案缺少能直接证实犯罪行为的监控视频,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并不确实、充分。案件很快进入批捕阶段,在我向检察官提交了书面律师意见并去电交流时,被其反问道:“杨律师,你会见过当事人了的话,你跟我说实话,XXX是不是做了这件事?”。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打乱了阵脚,在大脑空白了几秒之后答复他:“我们以证据为准”,检察官在向我反复询问并未得到心中所想之下,当事人于两天后被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准逮捕,并于当日变更了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事实上,在检察官向我发出这个问题之时,我内心十分地煎熬,脑海中一直回荡着“我们学习、从事法律的意义是什么?”、“这样是否真正维护了公平正义?”。也跟许多前辈探讨过这个问题,最后终于想明白:

  1.虽然在一些个案中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并未得到统一,也确实存在部分人因此逃过法律制裁的可能,但通过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的这一结果,实际上维护了更为重要的证据裁判规则,保障的是最为根本的刑事诉讼制度。法学家培根有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造成的损害要远胜于无数的罪行,因为后者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前者则败坏了其源头。因此,部分人因证据规则逃脱制裁必然是追求公平公正、在刑事诉讼制度前行道路上所应作出的牺牲。

  2.另一层面,作为律师而言,除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之外,我们对当事人的案情具有保密义务,我们最为核心的宗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客户利益最大化。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纠错、伸冤,而对于确实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在辩护的同时对其进行教育,让其能从此次事件当中真心悔过、得到教训并改过自新,这也是我们律师践行社会法治的一种方式。

  第三阶段 秉承法律人情怀,回馈社会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法律人,以己之长报之社会,是我们青年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建设我们的法治国家。秉承着这个理念,我于去年在校友的联络下,为四川某县未成年人被继父性侵案中提供了全程公益法律咨询服务。而为了更好地回馈社会,我于2022年先后加入了上海市以及浦东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公益普法宣讲团,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力图为国家、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除了法律之外,生活的趣味亦不可少。作为上海办公室团委成员以及所内社团青年之家的“老”人,我积极组织、参与了许多事务所活动,为事务所同事服务的同时也乐在其中。去年更是在事务所的推荐下,首次尝试了面向社会的脱口秀表演,而为了能有更好的发挥,更是喝下了一整瓶的自调鸡尾酒,酣爽之余也倍感新奇。

  
△参加陆家嘴管理局举办的律师脱口秀

  作为文艺青年,舞蹈、摄影、旅行、徒步也是我的几大爱好。在父母的支持下,我从小便开始学习舞蹈,在校期间积极参加舞蹈社团,组织、参加了学校大大小小的晚会表演,以及如今单位年会的表演。而为了更好地感受世界,从大学开始直至现在,每逢节假日我都会外出旅行,见过清澈碧蓝的青海盐湖,也在可可西里追寻过藏羚羊的踪迹,更用脚步丈量过腾格里沙漠的广阔,那沁人的风、迷人的景,无一不让我感叹大自然的丰韵。

△参加上海二中院元宵晚会

  听说见过日照金山的人将会有好运降临。最后,送上旅途中遇见的贡嘎雪山,只愿念念不忘、得偿所愿!

  
△ 旅行队友@邓堡方拍摄


律师简介

       杨晓倩律师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刑法学硕士,同时担任共青团上海大成团委委员、大成刑委会金融犯罪研究中心秘书、上海市律师协会刑诉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干事、上海市级及浦东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团成员。

  杨律师在进入大成以来,专注于办理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职务犯罪、涉税等各类刑事诉讼案件,曾参与办理快鹿集团非法集资案、顾某内幕交易案、飞鹤奶粉上海分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上海近十年涉案金额最高的侵犯“双密”型商业秘密案等案件,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改判、缓刑等结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除此之外,杨律师还参与为多家企业提供非诉刑事法律服务,曾为国内某著名家具商场、大型股份商业银行、港资上市药企等企业提供反舞弊调查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