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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营企业刑事风险及合规|第18期大成刑辩专业化公益宣讲团在杭州开讲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初冬,暖阳。

红叶尽染,人间天堂。

揽西湖而携千岛,偎天目而望长江。

集百商而兴京杭,展百业而盛钱塘。

珠联南北,聚司法菁英;

璧合东西,会律界名宿。

研精致思,谋合规之道;

精诚所至,护民企远航。

  商事合规系民企发展之道,刑事合规则乃民企生存之本。建立合规计划,防控刑事风险,是民企刑事合规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2019年11月9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承办,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协办的“民营企业的刑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峰论坛暨大成刑辨专业化宣讲团第十八期公益宣讲活动”在杭州成功举行。

  活动汇聚了来自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等理论与实务界的嘉宾,全国各地大成办公室的律师们也齐聚一堂。

  此外,本次论坛还吸引了众多企业高管参会,另有浙江在线、浙江都市网、杭州网、杭州政府网及浙江新闻等新闻媒体到会报道。本次论坛有600名业内外来宾到场关注,并有2000余名网民通过线上视频直播远程观看了本次活动的精彩时刻。

  论坛启幕

  在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翟建律师主持下,本次论坛正式拉开帷幕。

  一、致辞环节

  1、首先,论坛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国华致辞:

  他讲到,非常高兴看到大成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律师业内的快速发展的过程。我认为由大成所这样一个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律所,每年举办论坛是具有示范意义和标杆意义的,也表明了大成所是在由大所走向强所。对于律师行业来说,也起到了示范作用。“民营企业的刑事风险与合规管理”这样的课题也是非常及时和需要持续探讨的,一是因为民营经济在我们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引起广泛普遍持续的关注;二是因为相关问题没有解决,需要各界特别是法律界来持续的予以重视讨论。持续的探讨一定会结出它的果实,使得我们在理念上、制度上对民营企业都会基于公平和平等的对待。对于我们法律界来说也可以进一步提供有效的服务,以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

  2、随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赵运恒律师感言:

  大成刑委会是大成国内6000多名律师中专业团队里最大的一支,目前有2000余名委员,其中主专业的委员有500多人。大成刑委会从两年前开始,开创性的在全国举办巡回性公益宣讲,主要的宣讲人员都来自于大成内部,再加以当地的公检法、企业等精英的参与,今天已经是公益宣讲的第十八站。我们的论坛也越来越成熟,而宣讲本身越来越被摆到次要位置,这样论坛的交流就不侧重于律师的培训,而侧重于律师的探讨。我们把有关律师培训职能改由“青年律师的培训”承当,每年举办两次,很快就会在济南分所举办下一期青年律师的培训。本次论坛主题是当前热门话题,也一直受到大成所高度重视,目前,大成所内部正在集各专业力量筹备大成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中心,以更好的为企业界提供合规的服务。浙江是民营企业发达的地区,这样一个话题能够吸引600人到场,充分说明了合规业务是民营企业的一个需求。我们相信通过今天与会嘉宾的精彩演讲,能够就民营企业的风险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建议。

  3、接下来,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大成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大成中国区董事局董事何鑑文致辞:

  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成同仁们,欢迎企业界的朋友们,在今天这样一个秋高气爽的季节来到杭州参加本次论坛,谢谢各界同仁的热情参与。非常感谢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杭州是民营企业最为发达的一个地区,也是近年来新兴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在国家对民营企业管控越来越紧密,中美贸易的摩擦等大背景下,今天这样一次论坛在杭州举办,共议民营企业的合规话题,非常切合当前形势,相信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也会大有裨益。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二、宣讲环节

  1、本环节起始阶段继续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顾问翟建律师主持。

  论坛进入大家期待已久的宣讲环节。作为第一位宣讲嘉宾,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楼伯坤,以《保障民营企业家免受不当刑事追责的制度安排与实践理念》为题进行宣讲。

  他主要讲到三个方面:

  △ 一是民营企业家的特殊性及对当代中国社会的贡献。民营企业家的特殊性是由民营企业的特殊性决定的。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和实力增长,民营经济功不可没;而民营经济的崛起和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功不可没。

  △ 二是民营企业家遭受不当追责的司法现状考察。原因有观念、立法、司法、权利运行、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个人等层面的因素。

  △ 三是保障民营企业家免受不当刑事追责的制度与理念。要从刑事法律、社会政策和行业规范等方面加强保障。

  2、随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原资深检察官、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赵叶红,以《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政策在刑事风险防控与辩护中的运用》为题进行宣讲。

  她主要讲到三个方面:

  ☆ 一是现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政策梳理。

  ☆ 二是基层落实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侵犯企业家合法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现象仍然存在;“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仍需进一步形成共识;冤假错案纠正难,代理申诉纠正慢、阻力大、纠正后赔偿难。

  ☆ 三是充分运用政策做好刑事风控和辩护。关键在于基层司法机关,检察环节很关键。

  在短暂的茶歇之后,宣讲环节继续进行。接下来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办公室刑事业务部主任、大成单位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慕律师主持。

  3、伴随热烈的掌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梁健为大家带来了主题为《民营企业刑事责任风险防控》的宣讲。

  他主要讲了六个方面:

  ➪ 一是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在哪里。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可以说无处不在,刑事法网严密有加。从企业设立、生产、经营、税收、融资、上市、扩张、分立、重组、清算、破产、对外交往等过程中都隐含着刑事法律风险,这样看来确实是“步步惊心”,随时有触犯刑事法网的可能性。

  ➪ 二是前车之鉴:典型案例介绍。

  ➪ 三是刑事法律风险产生原因。法律与政策存在冲突,如金融创新中打擦边球与刑法规范的冲突。典型的是P2P平台;法律政策存在模糊地带时隐含的刑事法律风险;没有履行好应该履行的义务;缺乏刑事法律知识而导致刑事法律风险;迷信“权大于法”。

  ➪ 四是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如何控制。1.勇敢面对。真有问题就主动作为,包括及时沟通、单位自首、将危害降到最低等。2.有效辩护。不要无原则都做无罪辩护;做足辩护的功课;一定要多听专业人士意见。3.立足现实,弥补漏洞;4.充分运用政策性利好。

  ➪ 五是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如何预防。更改法定代表人是无效的预防方法;建立有效预防机制才是有效的预防。

  ➪ 六是民营企业家高管要避免自己成为犯罪的受害人。

  4、紧接着,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柴志华以《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为题,通过司法实践中一些具体做法,详细介绍了有关怎样加强保障民企营商环境的内容。她谈到,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法制保障也是一个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的机会。她说,从党的十五大到十六大再到十八大、十九大,对民营经济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政策不断明确。习总书记在去年11月,民营经济座谈会上强调的“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充分表明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心,非公有制是基本制度,检察官是党领导下的机关。从2016年开始,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部署。首先,我们强化省级层面的制度设计,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意见,如《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依法服务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此外,她重点讲到,通过执法办案,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结合执法办案,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改进执法办案,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延伸执法办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情况。

  5、上午的宣讲已进入尾声,但宣讲的热度依然高涨。浙江省经济犯罪侦防协会秘书长徐盛惠以《民营企业刑事风险的自我防范与救济》为题带给与会来宾深度分享。

  他讲到,经济犯罪是市场经济活动负面产物。企业是市场经济主体,经济犯罪侵害主要对象,也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实施者。要增强刑事责任风险防范,避免碰触刑法底线;也要做好刑事风险防控,扎紧免遭犯罪侵害篱笆。并重点从以下三方面进行阐述。

  √ 一是从经济犯罪发案趋势看增强风险防控的必要性。他讲到,经济犯罪暗数大,尚有大量隐案未被列入。经济犯罪发生在某一具体领域或环节上,但其危害后果辐射性强,有着链条效应,影响区域经济秩序,伤害产业集群。从经济犯罪侵犯形态看风险防控的目标方向,各种形式的中介代理、担保和投资协作、并购等领域环节的合同诈骗,且与经济纠纷高度疑似,尤要重视。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密点不明、管理无序,存在很大隐患,亟需重视改进!

  √ 二是从经济犯罪侵犯形态看风险防控的目标方向。他讲到,合同诈骗是首要防控目标;侵犯知识产权尤其是侵犯商业秘密是重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和商业贿赂要重视。

  √ 三是加强防控。他讲到,治安问题是社会矛盾的最终反映,经济犯罪也是经济秩序失范、监管失守后的矛盾最终反映,决定了大部分经济犯罪是可防的。在正确界定商业秘密对象的基础上,实施靶向精准而又系统管理:人员、场所、文件、载体、网络、设备、实验、图纸等物理区域或过程环节,建立健全以极为严格的保密制度与极为严密的物理隔离措施并举的整体保护机制。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论坛进入了下午环节。首先,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和争议解决部副主任、大成刑辩学院执行院长、大成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律师主持。

  6、下午伊始即出场一位重量级嘉宾,他用专业生动的语言、鲜活真实的案例将现场的气氛再次推向高潮。他就是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薛火根。

  在以《从有效辩护到企业刑事合规》为主题的宣讲中,他重点讲到,刑事辩护中提倡的是综合辩护法,涉及国法、天理、人情三个维度。张军检察长关于“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的论断,是律师应该关注的。律师针对案件要做到无罪不简单。律师在现实中的责任非常明确,要考虑三个维度,在法律中要重视程序、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随后,薛律师结合其办理的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关于企业合规,他讲到,刑事合规要由团队协作完成,团队还要重视对商业模式把握,否则不了解商业模式,法律工作也做不好。最后,他指出,把握好每个案件的深度、广度和高度,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及有效对抗,对抗越少越好,在良性互动下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有效辩护。

  7、在热烈的掌声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丽人刑辩营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娄秋琴律师登上宣讲台。

  她以《从无罪辩护成功经验谈民营企业犯罪的刑事风险》为主题,从自己亲身办理的两起涉及民营企业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切入,谈及两起案件虽然最终获得了改判无罪和不起诉的结果,但企业自身的不合规是陷入刑事追诉的主要原因,并从企业、律师、国家三个视角阐述如何识别和防范刑事法律风险,谈及企业作为风险主体要有刑事合规的意识,构建刑事风险防火墙;律师作为服务主体,要懂得企业运营模式和商业思维,才能与企业进行对话,做好刑事合规;国家作为管理主体,要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上做好保障,避免不明确的立法、选择性的执法、不公正的司法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不确定的、不可预估的刑事法律风险。自2016年起,中央到地方对保护民营经济出台了很多政策性文件,不但彰显了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也反映了民营企业被追刑责的乱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各地区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中央依法治国办决定组成督导组在全国范围开展督察,娄律师作为督导组成员之一参与,也深刻感受到国家对该项工作切实的重视和相应工作稳健地推进。民营企业和法律服务者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强刑事风险防控的能力,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

  8、当与会来宾还在回味无罪辩护成功经验与民营企业犯罪的刑事风险时,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马俊律师带来了主题为《民营企业刑事风险业务的“防”与“控”》的话题,再次点燃了现场的气氛。

  首先,他讲到当前刑诉法业务存在的问题。比如人数增多,竞争激烈,服务模式单一等。他就刑事业务法律顾问发展较慢的问题一同展开探讨。他讲到,刑事风险防控业务依然很少,因为存在业务表面无显著疗效,潜规则思想根深蒂固,不能全盘托出,缺乏信任等现实情况。他指出,新兴刑事风险增多,刑事风险有不可控的情况,刑事风险预防刻不容缓。他提出几种服务形式,比如:应急防控业务、刑事风险防控业务事中应急的分析总结推动向前复盘、提供刑事风险防控服务等。

  9、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和刑事部主任龚永茂律师宣讲题目是《民营企业与知识产权犯罪》。

  首先,他讲到了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指出,知识产权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之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低成本、高回报、低代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双向的、相对应的;有的民营企业成了被害人,有的成了被告人。他接着讲到,刑法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罪名。探讨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刑事控告中的疑难问题。在谈及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时,他提出要建立保密制度、竞业限制制度;完善销售商、采购商跟进管理制度,明晰业务流程分段经营制度等。

  10、接下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优秀律师,兼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的李寿双律师以《民营上市公司刑事合规及控制》为题进行讲授。

  他讲到,当前上市公司相关证券犯罪频发,证券监管的高压态势及移送常态化,证券犯罪刑事法网日趋严密。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证券相关犯罪做了很多补充及新增了若干罪名。证券犯罪的维度多样化,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犯罪类型多样化。证券犯罪刑事法网日趋严密,踩线机会大幅增加。证券犯罪之间关联度交叉性较强,处理不当容易从一罪引发多罪。上市公司证券犯罪具有广泛传导性,容易引发企业全面危机。上市公司大多未将刑事合规纳入整个合规体系的范畴或未引起足够重视,应加强刑事合规工作。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办公室刑事业务部主任、大成单位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何慕律师主持下,论坛开启下一环节。

  圆桌论坛

  圆桌论坛环节由何慕律师亲自主持。本环节的嘉宾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侯天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宇、浙江和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副总李良宏、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秘书长王凌。

  关于法治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的话题,徐宗新讲到,作为律师还是要提醒企业一定要有刑事风险防范的意识,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企业分析和防范风险。律师给企业提供刑事风险的防范,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讲课,二是体检,三是专项法律分析。

  李良宏讲到,企业的合规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企业的道德线,同时它也能给企业发展带来价值的创新,企业的合规主要从意识、机制、制度上面做到合规。我们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是有关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并购、重组和上市等方面的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专业指导和保护。

  王凌讲到,在其接触的很多企业家中,如果能够把企业做得很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都是非常自觉在践行合规工作。合规应该成为企业和企业家的基本操守,成为一个自觉自律的要求,也希望律师能给予企业提供越来越多的专业合规服务。

  林宇讲到,一直以来,我们关注刑民交叉较多,实际上刑刑交叉也更加值得关注,我们企业家和专业的律师都应在这方面加以重视。合规方面的工作还要重视行政方面的问题,希望大成总部成立合规的中心可以吸引这方面的人才加入。另外,刑事处理是政府的终极手段,要慎用,律师也要协助企业家守住底线。

  侯天柱讲到,我想提示一个罪名,就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们要搞清楚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目前对这方面管理越来越严,企业应该给予重视。另外,我们还要重视征信这个问题,虽然在征信业务管理条例当中有明确的概念,在中国人民银行有个征信管理中心,但实践中在理解上还是有偏差,我想企业和企业家在经营期间要注意相关规定,做到合规经营。

  在欢快的掌声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大成互联网金融委员会副主任肖飒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侯海东顾问以《“金马甲”刑事合规业务的实践与探讨》为题进行讲授。

  肖飒律师讲到,金马甲服务是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服务的项目名称。推出这项服务是为了解决当前企业的“痛点”,并且也是在业务实践中逐渐成熟的。金马甲客户服务的重点是金融科技行业,包括在杭州非常流行的互联网金融这样一个行业。这个行业的特点是互联网和金融的相结合,互联网的特点是扁平化,互联网的从业者具有对自由追求的天性,而金融天生有一种收缩性,是谨慎的。这两者结合就出现很多风险问题,这也是为此行业服务的初衷。业务的灵感来源客户的需求,在实践中,有很多客户被拘禁后讲到,如果在事前能得到律师有效的法律意见,可能很多问题就能避免,因此,就创造了这个重在事前预防的金马甲服务。金马甲服务是刑事辩护业务的前移,是刑事诉讼业务的非诉化。在平时业务开展时,刑事组和民事组协力工作,共同为客户提供合规服务。

  接下来,侯海东顾问就《“金马甲”刑事合规业务的实践与探讨》继续宣讲。

  他讲到,当前,“刑事合规”说的很热,但企业直接聘请律师开展刑事合规业务的却很少,金马甲业务主要的来源是直接方式。相比间接产生的刑事合规业务,律师同企业之间缺少了一个“日久生情”的机会,只有刑事律师主动寻求同企业见面的机会,才有可能促使业务最终的发生,而且一定要尽量争取与企业高层对话的机会。在同企业间面谈时,要讲我国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状况,让企业间能够意识到,提前做好刑事合规工作,对企业的长远有序发展十分必要。此外,针对企业家关注的有关问题,要给予务实到位的回答。在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服务中,金马甲服务中全面细致的服务内容和分阶段的服务程序,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合规服务。他还讲到,做好刑事合规服务,律师要进行团队合作,要有风险意识,还要有使命感。

  最后压轴登场的,依然是重量级十足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韩友谊律师,他宣讲的主题为《刑辩律师如何为民营企业家服务》。

  他讲到,为了切实为民营企业有效的服务,需要提供务实的方案。这样的方案不能停留在一个概念、技巧上,而是要能切实的解决问题。今天的主题是关于民营企业刑事风险和合规管理,企业的刑事合规来自于美国或者英国,主要是美国,在这些国家已经比较成熟,但在我们国内还有待提升。另外,我们在为民营企业家服务的时候,一定要讲真话,说真话并不是说我们要吓唬人,而是要结合企业和企业家的切实情况,依据法律提出问题和建议。关于今天的论坛主题,我想刑辩律师为民营企业家服务,必须要明确能力和目标之间的关系,目标的主体是民营企业家,能力则是律师本人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要把两者很好的结合。另外,在为企业提供服务前,要对企业有总体的判断,判断企业的经济模式是在为社会创造价值还是在掠夺资源,有了这个清晰的判断,对我们后续合法有效处理相关业务大有裨益。

  论坛闭幕

  在闭幕仪式上,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赵运恒律师致辞。

  他讲到,此次论坛非常成功,对于企业高管和律师都非常实用。通过这次论坛,使我们在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服务的目标、类型和阶段更加明确。我们要为企业提供有效的预防,而不是无效预防。关于律师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服务,正如几位嘉宾讲到的,在事前、事中可做,比如事前加强预防,事中也就是在企业因暴露出刑事风险问题而被调查期间,也可以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在事后刑事辩护中也可以继续这项工作,继续完善合规方案,如果这样的合规方案能得到政府和法庭的认可,这对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也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关于服务阶段方面,我认为最好是加强事前的预防,别让企业出事,这些企业家所需要的,我们要有主动提供合规服务的思维。今天除了以上这么多的优点,相信大家都很有收获,其中也有一些问题可能还需要我们继续探讨。

  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参与,祝大家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