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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秋琴 | 涉案金额3.8亿元的贪污罪改成非法采矿罪,哪些辩护经验可以分享?

2025-12-24 09:26:48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牵头人娄秋琴律师代理的一起贪污3.8亿余元案近日顺利办结,原一审认定罗某某构成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属于量刑畸轻。娄秋琴律师在二审接受委托进行辩护,提出罗某某不构成贪污罪,只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辩护意见,后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在发回重审阶段,娄秋琴律师继续提出不构成贪污罪的辩护意见,最终该辩护意见得到采纳,法院变更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改判成立非法采矿罪,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对于指控的另一罪名行贿罪,也从原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七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至此,这场历经六年的漫长诉讼告终。

  经验分享

  在娄秋琴律师20余年的执业生涯中,办理过贪污4000余万元和挪用公款1200余万元的案例,办理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二审直接改判无罪的案例和非法采矿罪二审将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直接改判为78余万元的案例,还办理过故意杀人罪两次被判死缓改判无罪的案例。但二审发回重审后直接将分属刑法不同章节,侵犯法益各不相同的贪污罪改判为非法采矿罪,量刑从无期徒刑大幅度下调到六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尚属首例。该案办理时间长,可以复盘和思考的地方有很多,现总结几点共性的辩护经验以供同仁参考:

  第一,找准要害,深入剖析。

  相比于受贿罪,贪污罪的辩点相对较多,尤其是像本案这种涉案金额高达3.8余亿元且案卷众多复杂的案件,如果全面出击,可以进行辩护的地方是很多的,但如果找不准要害,每个辩护点都不深入分析,是很难起到说服效果的。对于刑辩律师来说,如何结合每个案件具体情况抓中命脉、对症下药,是最见功夫之处,也是专业的集中体现。

  第二,了解指控和判决思路,针对性进行反驳。

  都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辩护律师不但要有辩护思维,也要有指控思维和审判思维,了解指控思路和审判思路存在的问题,然后进行针对性反驳。对于贪污罪而言,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有两个条款涉及到,辩护律师要搞清楚检察院或者一审法院适用的到底是哪个条款,适用这个条款的错误在哪里,对应到的证据有哪些,举出反例如果按照指控思路或审判思路会得出一个什么样显而易见的错误或者与既有判决之间存在的冲突和矛盾。

  第三,既要结合证据,也要有学理分析。

  对于贪污罪而言,在犯罪主体方面,国家工作人员与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如何认定?在犯罪对象方面,国家公共财物属于国有资产,但是不是就一定属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在行为性质方面,从事公务行为和从事劳务行为之间的界限是什么?这些问题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的争议,辩护律师不但要审查运用好证据,还要掌握理论知识结合案件情况进行学理分析,必要时听取专家意见。

  第四,打破传统思维,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

  对于改变定性的辩护,实践中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作为辩护律师只需要提出指控罪名不成立的辩护意见,不应当提出成立另一个罪名,避免沦为第二公诉人。但不能生搬硬套,在有些案件中,若当事人明显构成另一较轻罪名,辩护律师仍可明确提出,只要提前与当事人沟通清楚并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即可为。此外,对于二审案件,原则上开庭审理更有利于查清事实,但有些一审判决明显错误的案件,在了解二审直接改判不太可行的情况下,能不开庭争取直接发回重审,可以有利于提高效率,也不要纠结于必须开庭。庭中的辩护固然重要,但不开庭的庭外辩护效果未必就一定差。

  结语

  刑事辩护是一项既充满挑战也富有意义的法律服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律师应当始终坚守专业、敬业的工作态度,持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动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在具体案件中,辩护律师要精准切入案件的突破口,抓住要害,同时还要具备换位思考的能力,从而实现最好的说服效果。对于刑事律师而言,唯有将上述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相信在众多优秀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刑事辩护事业将不断发展进步,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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