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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击网站盗走1.1亿余元 “黑客”出庭受审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3月22日,一起涉案金额1.1亿余元的特大盗窃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被控伙同他人利用黑客攻击网站,采取植入木马病毒、修改和删除数据、发送提款指令等手段盗窃企业款项。

  被告人王某大学毕业后自学计算机语言编程和黑客教程。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被告人王某与一身份不明人经过预谋后,于同年4月16日至30日期间,通过计算机网络利用黑客手段攻击住所地在三门峡的一家企业开发的网站,向网站服务器植入木马病毒,修改和删除网站数据,并向与该企业关联的深圳某支付平台发送提款指令,将支付平台内该企业的113871896.4元分多次转移至王某提供的26个银行账户。

  2017年5月1日,被害企业发现款项流失即向警方报案,警方经侦查对相关涉案账户紧急冻结止付。同年5月4日,王某得知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都被冻结,在其家人和女友的陪同下向福建省龙岩市警方投案。案发后,被盗赃款已全部追回并返还被害企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及其辩护人认为不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

  此次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后休庭,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