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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刑辩 | 展国红:进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第三方印证及采信

发布日期:2020-12-17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原文首次刊载于《商法》2020年2月刊,本文略做了调整)

  国际贸易中因事先约定、特殊经济关系以及多种付款交易模式等外在因素的影响,进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在很多场景下会遭到质疑。轻则影响进口环节的税款征收数额,重则关系到定罪量罚。不管是在何种场景下发生进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争议,被管理或者被追究的一方,基于法律地位天然的不平等,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笔者认为,积极引用第三方证据印证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是一种有效的证明方式。然而,因个案条件的不同,印证结果及被采信程度并不相同。以低报价格类走私案件为例:

案例1: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低报价格、伪报品名)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侦办机关查获高、低价两套发票,并以高价发票金额为准认定涉案金额,并据此核定了偷逃税款数额,予以移送审查起诉。

  辩方得知:供货商为境外上市公司,境内涉案公司虽协助其低报价格进口,但货物并非其实际购买,购货价款来源于境外供货商。其名为购买、实为代售,且首批货物进口后经取样检验,并未达到约定品质,国内销售因此受阻。该司提示停止发货,但供货商不予接受,依然加紧发货。据此判断:不能排除境外供货商虚高价格、虚增贸易利润的可能。且涉案货物均在扣,具备价格鉴定的条件。基于此,辩方启动第三方证据印证:1.调取银行流水,指明货款来源及去向;2. 第三方行业专家对涉案货物的专家意见,指明货物品质及评估价值。这组证据用第三方的专业意见指出涉案货物物非所值,且供货方实际支付了货款的事实,为进行价格鉴定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最终获得检方的支持,协调侦办机关对涉案货物进行了价格鉴定。价格鉴定机构最终认定的价格虽高于申报价格,但不到原高价发票价格的十分之一,巨幅降低了偷逃税额。检方据此对该司涉案人员作出免于起诉的决定,辩护达到预期效果。

案例2:某进口代理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低报价格)进入审查起诉程序。

  侦办机关认定该司对外付汇的金额为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据此核定了偷逃税款数额,予以移送审查起诉。

  辩方得知:收汇方是境内贸易中间人指定的,并非实际供货方。该司对外付汇金额里包含根据境内贸易中间人指令代为付出的贸易中间人的获利。申报发票为该司主要责任人依在前发票金额自制的形式发票,并未采用境外供货方出具的真实三方发票,因而导致在发货数量及价格发生变更时未作相应调整,导致低报。因贸易渠道单一,商品小众,贸易中间人利润相当丰厚。辩方由此判断,如若能够证明贸易实际,该司主要责任人存在免于起诉的可能。据此,辩方启动第三方证据印证:1.调取境外供货方出具的真实的三方货物发票,海运保单;2.委托某计算机司法鉴定所登陆涉案货物海运保单上显示的保险公司公开查询网站,对保单电子数据进行鉴定后出具《计算机司法鉴定意见书》;3.请求境内贸易中间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这组证据互相印证,符合国际贸易常规,最终被检方采信,认定涉案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境外供货方出具的三方发票上显示的价格,有效降低了偷逃税款数额。虽最终未能获得免于起诉的结果,但是为涉案当事人赢得了定罪不罚的结果。

案例3:某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低报价格)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侦办机关以查获书证记录的最高价格认定货物实际成交价格,并据此核定了偷逃税款数额,公诉机关审查后以此提起公诉。

  涉案当事人不服该价格认定,认为其提供给进口代理商的货物发票价格是真实货物价格。经查,代理商并未使用涉案当事人提供的发票向海关申报。据此,辩方寻求第三方证据印证:1.委托境外第三方调取了贯穿数年的涉案货物海运保单、出口报关单、货物商业发票并经域外法定公证、认证程序;2.调取涉案货物曾经进口地海关查验、审价后认可申报价格的证明文件;3.调取相同、类似货物进口申报价格资料,证明涉案货物申报价格与同类货物相比并无异常。以上几组证据环环相扣,互相印证,且符合国际贸易常规,数理关系符合逻辑,确实能够印证该司的观点。但是,如此缜密的第三方证据最终未被法院采信。法院认为:该司事先与境外供货商通谋低报价格,因此,货物商业发票、出口申报数据及海运保险数据均不可信。对此结论,本文不作评价,仅提示这种司法理念的存在,可能导致第三方证据印证失败。尽管刑事司法领域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但笔者依然认为,正常的国际贸易都是遵循贸易规则的。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虽然存在,但是并不会被适用于每一种场景。因此,在发生进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争议时,如果存在能够证明实际成交价格的客观证据,且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那么,不要轻易放弃。积极启动第三方证据印证仍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突破途径。自证虽很难,但不去试试岂不遗憾?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the February 2020 issue of the Commercial Law, This article has been slightly adjusted.)

律师简介

  展国红律师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在中国海关工作二十多年,海关公职律师,任职于海关通关、审价、归类、加贸、减免税等多个业务现场的业务岗位,之后在法规处、监管通关处等多个职能部门任职多年,从事海关贸易管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其精通国际贸易和海关事务,在理解、把握国际贸易及海关事务风险评估、争议处理、走私案件抗辩、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具有全面、专业的经验。自执业以来,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以其精细、尽职的办案风格取得了不错的战绩,其承办的数十起涉嫌走私犯罪案件获得了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结果,赢得各方好评;其承办的贸易合规等案件亦获得客户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