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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娄秋琴律师为辽宁省公安厅进行执法规范化培训获致信感谢

发布日期:2023-09-11 来源:大成辩护人 作者: 大成律师网编辑

  为持续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执法素质能力,辽宁省公安厅举办了全省公安法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级轮训班,邀请大成高级合伙人娄秋琴博士为全省法制部门36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主题为《从程序性辩护的视角谈执法的规范化》的授课培训。

图\娄秋琴博士

  娄秋琴博士作为刑事侦查学学士、刑法学硕士、刑事诉讼法博士,从事刑事辩护十八余年,办理了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甘肃陈琴琴故意杀人两次被判死缓改判无罪案及近十起企业家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具有很深造诣。娄秋琴博士以丰富的实践案例为支撑,以侦查与辩护、程序与实体这两对关系为切入口,从程序性辩护的视角展开探讨,提出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的点可能就是执法不规范的地方,公安了解律师程序性辩护的内容,有利于完善执法的规范化,引发了与会干警强烈的兴趣和学习热情。

  在建设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大背景下,控辩审三方规范有序的良性互动已经逐渐形成体系。但侦查的入罪思维和辩护的出罪思维使得公安与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的关系甚为微妙。作为一位刑事侦查学专业出身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的资深法律专家,娄秋琴博士在授课中巧妙地结合实践案例,生动地向公安干警们展示了辩护与侦查之间对立统一的复杂关系。她指出,辩护与侦查两个环节虽然有对立的一面,但实际上也是相辅相成的。律师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提出质疑声,可以推动规范执法,保障人权,与公安干警从不同的视角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娄秋琴博士进一步深入探讨了程序性辩护的重要性,提出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的职责,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重视程序性辩护,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甚至通过程序性辩护取得无罪辩护成功的结果。她指出,长久以来,受 “重实体、轻程序”法律传统的影响,侦查人员往往为了追求实体真相而忽略了办案过程的程序问题,但致命的程序问题可能导致证据被排除或者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出现案件破了但定不了罪的局面。因此,侦查工作既要重视实体也要重视程序。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过提出异议或者抗辩的方式促进侦查执法的规范化,具有重大意义,双方互相理解,换位思考,有利于共同推进国家法治建设。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程序性辩护是保障执法规范化的关键之一。由于侦查阶段的取证工作尚未完成,律师进行实体辩护的空间比较有限,所以多以程序性辩护为主,因为从刑事立案开始,犯罪嫌疑人往往会被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同时还伴随着各种侦查措施和财产强制措施,如果侦查人员不能严格规范地遵循法律程序、依法办案,那么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程序性合法权益势必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同时也潜藏了公安侦查人员的工作痛点和职业风险,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意见,有利于提高公安规范化执法的能力,提高案件的公正性和可信度,还可以帮助侦查人员避免职业风险。

  最后,娄秋琴博士从刑事立案、管辖、证据收集、采取强制措施、涉案财产处置等多个方面,以真实案例生动展示了程序性辩护的实际意义和执法不规范的严重后果。娄秋琴博士不仅从辩护的角度为大家带来了新的认知和启发,帮助大家“跳出公安看公安”,而且还从实务专家的角度提供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切实建议。她的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程序性辩护的必要性,并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执法意识和规范化思维。

  对于此次授课培训,在场公安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培训结束后辽宁省公安厅致函感谢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及娄秋琴博士对公安法治建设的关注与支持。

  除了为辽宁省公安厅进行执法规范化培训外,娄秋琴博士在2023年5月6日还受云南省公安厅邀请通过现场和视频授课的模式为云南近2万公安干警进行了执法规范化的培训,也赢得了好评。律师与公安的良好互动,有助于促进法律职业专业化和规范化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发展,共同为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

律师简介

  娄秋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大成丽人刑辩营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和诉讼法学博士。曾办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案、甘肃陈琴琴故意杀人两次被判死缓改判无罪案以及近十起企业家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件,著有《程序性辩护》《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守住底线——娄秋琴企业合规必修课》等10本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