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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十期——金税四期“以数治税”新形势下,涉税犯罪案件的辩护思路

发布日期:2023-04-12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号 作者: 大成刑辩

  2023年3月29日14时,大成刑委会、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共同举办的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十期开讲。本次讲座使用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模式进行。

  该次讲座由大成刑委会执行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兴泉律师主持。主持人介绍了大成刑委会的系列讲座计划开展情况,介绍了授课嘉宾以及该次讲座的要点内容。

  本次讲座嘉宾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南昌业务二部(刑事)主任王金平律师。题目是《金税四期“以数治税”新形势下,涉税犯罪案件的辩护思路--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例》。

  王金平律师系江西警察学院、宜春学院客座教授,税盟第113号盟员、江西盟友会会长,IRCA认证高级企业合规师、江西省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第一届江西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南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南昌市政协委员。

  王金平律师深耕税收法律服务领域,在涉税刑事辩护、税企争议解决、企业税务合规和优化、企业常年税收法律服务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近年来,针对国家“智慧税务”系统上线,依托先进技术手段税收征管日趋严格,企业税务风险频频爆发的现象,王律师代理多起涉税刑事辩护,并面向企业开展税务合规和优化宣讲达几十场之多,帮助企业增强税务合规意识,提升税务合规管理水平,成效明显,深受企业家好评。

  本次讲课,首先,王金平律师对我国涉税犯罪规定进行了概述。回顾了涉税犯罪法律规定的历史变迁:1997年颁布实施的《刑法》单列一节“危害税收征管罪”,最高可判处死刑;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涉税犯罪中一直备受抨击的死刑,增加了虚开发票罪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目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涉税犯罪中最主要的一个罪名,案件数占比近八成。因此,本次讲课,王律师重点讲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思路。

  接着,王金平律师针对金税三期“以票控税”升级到金税四期“以数治税”,金税四期重新构建智慧稽查体系,重点解析了“智慧税务”识别虚开的逻辑,分析金税四期全面上线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事辩护思路带来的变化。同时,针对金税四期“以数治税”严管严查形势下,税务部门对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严查狠打,依托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从涉税行政案件到刑事案件转化率高、金税四期+“税警联合”办案模式全面升级等焦点问题进行解析。近年,税警联合办案成为涉税刑事案件的主要来源,有些案件在侦查阶段定调导致案件辩护难度加大。王律师指出,仍在公安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件,涉案人员是否构成犯罪还不确定,但若将相关案件信息对外公布,是否出现司法越权、预判之嫌,可能影响法院实际审判结果。因此,王律师呼吁,对于“对开、环开虚增收入”、“变名销售”、“善意受票”等形式的虚开,各地司法审判在性质认定上亦存在争议,案件最终是否以“虚开”定性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建议在法院作出判决前,相关部门不对外公布尚在侦查中的案件信息。

  王金平律师重点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思路作解析。该罪在法律层面主要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但该法条对于如何界定虚开规定非常粗疏,直接导致该罪名自立法以来直至如今,在定罪的问题上一直争议不断。最开始,司法机关持行为犯观点;近年,最高法、最高检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和司法文件等形式,对该罪认定为目的犯、结果犯作出指导,但实践中司法部门观点仍未统一。因此,律师辩护需要面对挑战,也迎来辩护空间。王律师还讲解了大量相关案例,通过案例解析,厘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的区别,帮助大家更好理解虚开专票犯罪的辩护思路。

  最后,王金平律师作出刑事风险提示及刑事风险防控建议,帮助企业和企业家合法合理规避存在的税务刑事风险。建立健全日常经营税务合规制度;经常性开展税务合规培训,增强合规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各个交易环节的内控管理制度。此外,鉴于税务合规管理专业性强,为确保企业生命全周期税务合规,有效避免税务风险,建议企业聘请专业税务律师提供常年税收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设立、投融资、并购重组、交易架构安排及合同签署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规划,既能有效规避涉税风险,又能在合规前提下充分享受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讲座历时一个半小时,王金平律师以解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重点,系统地分析介绍了金税四期“以数治税”新形势下,涉税犯罪案件的辩护思路,也阐明了税务律师在涉税刑事辩护、税企争议解决、企业税务合规和优化、企业常年税收法律服务等方面独特优势,王律师期待更多律师同行能够一起加入学习税收法律,共赴税收蓝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