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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五期——新形势下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13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2022年11月28日15时,大成刑委会、北京刑事专业组共同举办的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五期开讲。鉴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本次讲座使用腾讯会议、线上模式进行。

  该次讲座由大成刑委会执行主任于兴泉律师主持。主持人介绍了大成刑委会的系列讲座计划及该次讲座的主要亮点内容。

  本次讲座嘉宾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新老师,题目是《新形势下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

  王新老师同时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王新老师尤其对中外刑法、金融犯罪专业领域造诣深厚,著有《反洗钱:概念与规范诠释》《金融刑法导论》《金融诈骗及对策》等金融犯罪方面的多本专业著作。

  面对日益多发和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犯罪趋势,《刑法修正案(十一)》和《防范与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作出了立法应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非法集资司法解释,对“四性特征”、入罪门槛、情节、罚金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修改,凸显出了对新型的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手段的刑事犯罪行为打击导向。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适用比例约占80%。在上述整体的法律规制新形势下,本次讲座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现状、立法规制、司法解释体系和修订、案例解析等方面,特别是主讲人结合自己深度参与司法解释修订的经验,对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认定等问题进行挖掘。

  首先,王老师针对当前的司法现状及整体新形势,介绍了近年来的金融犯罪发展趋势,用大量数据佐证、阐述金融犯罪的特点,强调了司法机关打击金融犯罪、强化金融监管、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

  其次,就金融犯罪的立法发展历史,进行了系统梳理,并专门针对2010年12月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1年8月最高法《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2014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四个司法解释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与《刑法修正案(十一)》之间的演变、制定出台、侧重点进行了分析对比,阐明了对于金融犯罪规制的司法要求和律师在辩护实务工作中应把握的重点问题。

  最后,王老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以及近年来发生的诸如e租宝、云南泛亚、上海阜兴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件,讲解了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案件的司法认定难点问题。

  本次讲座历时超过二小时,系统地分析整理了关于非法集资方面的司法文件、法律制定、修改的历史演进过程,以大量详实生动的数据、典型案例,为大家展现了关于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争议问题,为大家提供了有效的辩护思路参考,深受大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