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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七期:刑事诉讼法的再完善——以刑事证据制度改革为视角

发布日期:2023-02-02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2022年12月23日15时,大成刑委会、北京刑事专业组共同举办的大成刑辩巡回论坛第七期开讲。由于疫情原因,本次讲座使用腾讯会议线上模式进行。

  该次讲座由大成刑委会副主任何慕律师主持。主持人回顾了大成刑委会刑辩宣讲系列讲座的迄今开展情况,并介绍了本期授课嘉宾以及该次讲座的要点内容。

  本次讲座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卫跃宁老师。题目是《刑事诉讼法的再完善—以刑事证据制度改革为视角》

  卫跃宁老师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学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学者之一,多年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与外国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曾参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出台前,卫老师多次参与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组织的研讨会,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

  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果,逐渐进入到一个相对完善的阶段。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快车道。2010年5月30日《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刑事证据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刑事证据立法领域的重大突破。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二次重大修改,《两个刑事证据规定》的大部分内容被吸收进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及配套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中。相较于早期《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若干更加符合正当程序要求的实质性规定,如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人出庭保障措施等。

  卫老师介绍了关于二十大报告中的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与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1)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卫老师带大家回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我国首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等内容。(2)卫老师介绍了监察体制改革确立的前后进程。监察法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统一起来,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监察制度。是对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的一种借鉴,也是对当今权力制约形式的新探索。(3)解读了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等内容。

  卫老师还回顾了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与完善,分析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阐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及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中的关系问题。(1)现代法治国家将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的价值置于诉讼制度的首位,在冲突的情况下,原则上保障人权优先于惩罚犯罪。在诉讼制度上体现为:审前程序司法审查的确立、辩护制度的完善和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终极目标都在于公正解决纠纷。程序公正具有保障实体公正实现的作用。由于程序公正具有不同于实体公正的评判标准,程序公正相对于实体公正又具有独立性。

  卫老师在谈到刑事证据制度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时需注意的三个问题。(1)举证责任、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回答的关系;(2)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拥有拒绝出庭权还是拒绝作证权;(3)非法证据排除重点与难点。此三方面在立法与实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卫老师均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讲解。

  本次讲座历时二个小时,讲座的最后大成刑委会副主任何慕律师做了总结。何律师表示卫老师授课视角完整、高屋建瓴,使自己深受启发。卫老师此次课程分别从改革背景、立法回顾与基本理念、刑事证据制度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三方面为大家展现了“刑事诉讼法再完善中,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应予重视的问题,有理论有实务,有脚踏实地,有未来展望,为法律人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推动法律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深受律师同仁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