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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勇:《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解读与医疗服务合规风险指引

发布日期:2023-08-23 来源:大成辩护人 作者: 邓勇

  在2023年8月18日大成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医药卫生领域合规及刑事风险防范”论坛上,邓勇律师就《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有关医疗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发言。该发言首先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医疗服务合规法律实务中的案例和风险点,从医疗机构采购、医保、参与或举办学术会议三方民提出相应合规风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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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容概述

  邓律师以时间轴为线索回顾了2015年至2022年间国家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纠风工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指出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相关职能调整情况,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工作要点》是机制调整到位后首次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做好今年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

  二、文件解读

  邓律师主要从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整治医疗服务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五个方面对文件中医疗服务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部分,指出本次医疗领域纠风工作体系调整增加了监管部门,优化了工作体系,形成了14部门联合治理的工作架构。本次监管部门增加了教育部、审计署、国资委、疾控局、药监局5个部门,分别负责直属高校附属医院的纠风工作;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和医药企业的纠风工作;疾控机构纠风工作的宏观指导;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在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部分,邓律师结合实务中医生收取患者红包的案例,重点对诊金与红包的界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出医师基于诊疗行为收取诊疗金只能通过正规途径获取。无论是在注册诊疗机构的面诊,还是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诊疗金的收取需要经过医院等机构的正规财务渠道。

  三、合规风险指引

  邓律师长年深耕医药卫生法学领域,擅于将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深度融合,指出医疗领域合规管理体系的搭建应该围绕合规风险进行展开,并结合医疗服务合规法律实务中的案例,从医疗机构采购、医保、参与或举办学术会议三方面提出相应合规风控建议。具体包括:

  1、医疗机构采购合规建议

  第一,医疗机构应依法设立专门的药事管理组织、医用耗材管理组织。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遴选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机构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医用耗材供应目录。第二,应由药学部门、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对采购供应事务实行统一管理。采购过程中不应接受供应商的商业贿赂,不应在招标前与供应商协商定价,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竞争的机会,应避免串标等违法现象的出现。第三,招标采购中应明确规定药品招投标的具体行为规范,规范签署采购合同。第四,医疗机构应提升集中采购的监督水平。第五,应完善内部会计、审计制度,帮助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纠自查。保证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第一时间了解资金运转情况,作出科学规划,帮助企业自查,防止发生不入账、做假账的违法犯罪行为。审计工作应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以及信息的公开透明性,对于重要业务应该规定双人复盘的制度。

  2、医疗机构医保合规建议

  首先,医疗机构应建立符合医保规范的智能管理体系,建立合规的医疗机构内部医保费用结算的事前提醒、支付审核、协议考核、内部稽核等管理制度。其次,加强医保合规培训。医疗机构要组织管理层、医务人员学习各地已通报的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最后,应当建立医保合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关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诊疗项目等不规范的医疗行为。

  3、关于赞助医药或协会主办学术会议的合规建议

  学术会议筹备阶段应事前审查会议性质,确保会议属于与诊疗技术相关的学术性会议。在主体上应避免将医院内部业务科室、职能部门或协会内部机构作为赞助对象。在签订书面协议阶段,应明确赞助资金仅能用于会议本身,确保专款专用,且赞助资金必须“公对公”,并由受赠单位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或会议赞助发票,避免将赞助款交给个人或某个部门。

  4、关于赞助医生参加第三方会议或企业自办学术会议的合规建议

  医生应保留真实参会的材料,如邀请函、会议通知、现场照片、PPT等会议材料,以证明学术会议本身及医生参会的真实性。同时,应合理安排参会行程和选择会议举办地点,行程时间安排应适当紧凑,尽量避免出现会前过早抵达或会后滞留时间过长。在签订书面协议阶段应明确赞助资金仅能用于会议本身,确保专款专用,避免无关费用支出,尤其应避免出现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导游加班费、用途不明的杂费等与会议无关的非正常费用。还应注意赞助者不宜与医院签订指向性过于明确的赞助协议,应避免与医生个人签订赞助协议,在赞助费用标准方面不宜高。

  发言最后,邓勇律师强调破除医疗腐败,应堵住监管盲点和制度漏洞,严厉打击医药领域的腐败行为,努力维护医疗行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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