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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起贩毒大案的无罪辩护

发布日期:2020-12-15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记一起贩毒大案的无罪辩护

案情简介

  江西某地公安机关在云南某地的江西籍大货车上查获冰毒305公斤,当场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在多地收网,共抓获九名涉案人员。两个星期后,这九名犯罪嫌疑人中的首犯供述系受某人指使运输毒品,至此,当事人被指控为该批毒品的幕后老板,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

辗转重托

  当事人被刑拘后,家人心急如焚,多方寻找办理毒品案件的专业律师,后经介绍找到董玉琴律师,经过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的深入了解,及两次上门咨询,最后慎重地决定委托董玉琴律师及其团队。

初识“毒枭”

  接受委托后第二天,董玉琴律师与王标律师飞往江西,见到了公安机关眼中的“大毒枭”。当事人陈述,其已经做过三次笔录,始终坚称没有参与,自己连毒品都不碰,对毒品也很反感。自己与他人合伙开有两间小公司,也在其他领域有投资,但均属于小规模,没有太多的资产,怎么可能有如此的实力去撬动和指挥千万元金额级别的305公斤的毒品犯罪?该当事人详细介绍了自己公司经营状况、生意往来、经济收入以及近期生活轨迹,可以看出,其是在基层跑业务的勤奋小老板,社会关系并不复杂,但其提到在案发前曾去过云南瑞丽两次,有一位关系较好的亲戚长期吸毒,在本案中更早被抓获,这些细节引起了律师的注意。

  根据律师引导,当事人详细地介绍了两次去云南的经历,对时间、缘由、同行人、曾到过的具体地点、乘坐的交通工具等一一进行了描述。之后,又对这位亲戚作了重点介绍。该人沾染毒品,日常生活就是打手机游戏、赌博和吸毒,经常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随时打电话向自己借钱,因数额不大其也有求必应。最近,当事人多次劝该亲戚戒毒未果后,表示要送该亲戚去戒毒所,因此二人开始交恶。

  初步接触后律师发现,当事人对自己涉案表现得较为平静,根据办理该类案件的经验,感觉其不像是真正涉案的人。但仅凭目前了解的有限信息,还难以判断眼前的这位自小闯荡的小老板是久经沙场心理素质好、还是真被冤枉,一切还不能下定论。

背景调查

  作为刑辩律师,需要秉持“一切都要看证据”的理性思维,在侦查的初期阶段,律师不能看到案卷,此时我们要去做一些背景调查,判断当事人所讲是真是假。两位律师到了当事人家中,见到了其全部家人,了解家庭情况、当事人工作生活、去云南的细节,以及那位涉案亲戚的情况,初步认定当事人所讲基本属实。同时,律师又向当地律师同行了解当地毒品情况、本案所涉情况,了解到该案是当地近期最大的毒品案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疑云密布

  尽管当事人始终“零口供”,但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涉案毒品数量巨大、涉案人员达10人,且排在第二位的嫌疑人(上述提到的当事人的亲戚),对当事人进行多次内容详实的指控,因此,本案所有涉案人员很快全被逮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时正值春节期间疫情较为严重之时,经多次与检察院沟通,律师收到了邮寄的电子案卷。初步阅卷后律师发现,本案如此重大,但除了该当事人的亲戚的供述外,基本没有其他直接证据指向当事人。律师带着案卷中的问题再次会见当事人,其仍然坚持自己并没有参与,除了这位亲戚,其他人员均不认识,且在当时并未给过亲戚那么多钱去买车或支付路费。

  律师团队再三核实相关证据后,确立了整体的辩护思路。团队认为,如此重大的异地运输毒品事件,除了需要参与人员的周密安排之外,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更需要毒品上家和下家的密切联络,而现有的证据均不能证明以上事实。又基于对当事人多次会见后产生的信任,和对其背景调查的了解,团队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保留、火力全开,从在案的证据链条、毒品的来源、人员的组织、时间点的联络、毒资毒赃等多重角度提出质疑,全面铺开无罪法律意见,也相当于给检方提出补充侦查的线索。

拨开云雾

  随后,侦查机关进行了两次补充侦查,将当事人的公司业务、人际关系、资金流水、行动轨迹、家庭情况等调查得十分详实。律师在看完所有的案卷之后,内心的确信更为坚定。尽管本案有诸多疑点均看似指向当事人,如第二嫌疑人多次具体而详实的指控、另一同案嫌疑人与当事人的两次诡异邂逅、当事人正好在案发前两次携带大额现金去过接货地点......但补充侦查证据恰恰证实了我们的当事人不仅不具备组织如此体量毒品犯罪的能力,而且其在案发前后看似不太正常的行为均能做出合理的解释,且有相应人员的证实。

  第二嫌疑人的供述,系本案唯一指控当事人的直接证据,却恰恰能够结合其他在案证据,证实当事人的供述,即他们之间的资金往来系亲朋之间正常的借贷,并无异常。同时,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第二嫌疑人系受当事人的指使安排毒品的运输,其谎言不攻自破。

  此时,董玉琴律师第三次当面与承办人沟通,将指控当事人的所有证据全部罗列,与其他在案证据一一对照,并对涉案疑点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指出当事人确实没有参与。尽管承办人不能轻易表态,但对律师的态度明显与之前大不相同,耐心倾听了律师的疑问并进行解释,也希望律师尽快提交“专业的辩护意见”以供参考。有了良好的沟通,律师心里自然有了数。

  于是,团队律师在第一份无罪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两次补侦的证据,从当事人与在案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资金流水、案发前后的行为表现、涉案毒品的来源、毒资毒赃的去处、死刑案件证据标准等六个方面撰写了近万字的无罪法律意见,并将案卷材料中的关键内容附在法律意见的对应之处,使整个思路清晰、内容详实的法律意见出处明晰,便于承办人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

重获自由

  审查起诉期限截止时间为今年10月7日,团队律师一直与承办人紧密联系,终于在10月3日傍晚,等来了可以去接人的好消息,随后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当事人离开看守所后,随即给董律师报平安,并感谢整个律师团队为此作出的努力。经过近11个月的羁押、被指控大毒枭、可能面临重刑后,又能重获自由,这一段特殊的经历对当事人来说或许终身难忘。

结束语

  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辩冤白谤是辩护律师的首要责任。本案涉案毒品体量巨大,当事人被控为贩卖、运输毒品的第一主犯,一旦定罪可能面临重刑的后果。在当事人一直不认罪、辩护律师多次提交书面无罪意见和其他材料后,承办人在审查起诉时也是十分慎重。此时辩护人需要从案件事实出发,结合指控证据说服承办人,最终达到辩护的目的。同时,辩护律师也要了解,毒品案件的侦查思维是轨迹侦查思维,从“人、机、车、网、卡”这五个方面深入侦查,从而锁定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而能够更好地办理案件。

  本案的成功不仅因为辩护律师团队的多方努力,也离不开当事人坚定的意志和家属对律师团队的信任,以及承办检察官及检察院的果敢与担当。

律师简介

  董玉琴律师: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毒品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从2007年开始在深圳做专职律师,长期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的青年工作专门委员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服务;现任商事预防与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期在深圳市义工联、法律援助处等机构值班,办理了两百余宗法律援助案件,系深圳律协、福田区律师学院及团队讲师团讲师。

  董玉琴律师带领团队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尤其擅长办理毒品、枪支、走私、经济案件。被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刑辩力团队等机构授予“深圳十佳公益律师”、“办案能手”、“优秀刑辩律师”、“刑辩力导师之星”等称号。因做公益被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办等部门多次表扬,因办理外国人的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受到印度尼西亚、新西兰、美国、蒙古领事馆表扬。团队长期致力于公益禁毒宣传工作,成为反毒先锋,经常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社区、学校进行禁毒宣传和授课,参加国际药物滥用学术会议。

  团队办理的毒品案件:公安部督办案件多宗、百公斤级以上毒品案件多宗、保命案件多宗、无罪或不起诉或重罪变轻罪的案件多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