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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新律师又斩获一起无罪判决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近日,大成郑州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红新律师又获得了一份宣判当事人无罪的刑事判决书。当事人张某,系某省政协常委、省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骗取贷款罪于2014年被某市立案侦查,期间张某被取保候审。该案原一审法院判决有罪,张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决有罪后,张某又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张某随即又提出再审,本案经指令重新审理后,最终认定张某及其企业不构成犯罪,再审判决无罪,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判决已生效。李红新律师作为张某的辩护人,自始至终参与案件的辩护。李红新律师从接受案件后,仔细研磨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张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但基于各种因素,本案判决一波三折,但最终在张某和李红新律师的坚持下,终于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李红新律师执业22年,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和政府、企业合规业务,获评高级律师职称,是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刑辩学院副院长、大成郑州办公室刑事部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刑事)质量评估专家律师。被授予“河南省优秀律师”、“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称号。办理过诸多重大要案,其中包括三起省部级人员犯罪案件。曾办理过原某省委书记王某某受贿一案,关于对王某某应当认定为自首、重大立功的意见得到中央相关部门的支持;办理的其他全国有影响案件,均取得了包括不认定为犯罪、不起诉、定罪免刑、改变定性、减轻处罚等良好的辩护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校外老师,李红新律师在北师大、清华大学讲授刑事实务课。

  张某被宣判无罪的案件,是李红新律师多起无罪案件的其中一起。李红新律师认为,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专业能力是决定律师工作能力的重要方面。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从专业的角度准确把握案件的性质,找准案件的突破口,并且有效地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坚持正确意见,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自由和利益。“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只有专业、坚持,并且抱有悲天悯人之心,竭尽全力为当事人去争取,才无悔于律师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