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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雪飞:用专业与责任诠释“刀尖上的舞蹈”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刑辩人”系列访谈== 第八期 ==

  人们常说刑事辩护是“刀尖上的舞蹈”,是技术,也是艺术!

  执业十五,走在刑事辩护之路上的他,以专业能力、敬业精神,谨守法律的底线,用一颗工匠之心诉说着辩护人的责任担当。

  在第八期的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刑辩人”系列访谈中,我们要采访的嘉宾就是——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夏雪飞。

  1、告别“万金油”是时代对律师行业的要求

  记者:我们了解到,您执业至今已经有15年,回首15年的岁月,您觉得人们在选择律师方面有怎样的变化?

  夏雪飞:是的,我是2002年通过的第一届司法考试,2003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已经整整十五个年头了。刚刚进入律师这个行业的时候,我和现在许多的年轻律师一样,没有给自己规划一个专业方向,加之十五年前的律师行业还远远没有今天这样竞争激烈,没有像现在一样对案件专业化办理的要求这样高,通讯、网络也远远没有今天这么发达。

  那时,当事人对于律师的了解往往是通过亲戚、朋友、同事的介绍,所了解的内容也非常粗略。对于律师的专业方向、擅长邻域等并不关心,聘请律师很多时候是凭当事人的第一感觉。

  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通讯技术的进步,案件当事人在聘请律师的时候,已经不限于你只要是律师就可以,也不依靠亲友寥寥数语的介绍,而是先在网络上去检索一番,看看律师的知识背景,最熟悉的专业邻域,以及他在这个专业领域中办理过哪些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记者:执业以后,您是如何走上刑事辩护之路的呢?

  夏雪飞:正如刚刚我提到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我们大多数律师已经感觉到,案件当事人找律师也像找医生一样,一定要找某一领域的专家。如果再像以前那样,做一名什么案件都办理的“万金油”律师,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律师行业专业化发展的时代需求了。

  我最初进入律师行业的时候,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当时在四川境内也颇有名气。所以,我平时参与办理的案件自然而然也以刑事辩护业务为主。

  记者:您觉得为什么刑辩律师一定要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

  夏雪飞:因为刑事辩护往往关系到每个人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特别是近几年发生在全国较为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几乎无一列外都是由专业刑事律师在办理。所以,在这一领域要求律师走专业化道路,是刑事案件这一“业务市场”对律师的必然要求。

  特别是我从2009年加入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后,北京大成总部对于每个分所的专业化分工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专业化建设的各个阶段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时间表。所以,基于自己对刑事辩护的熟悉和热爱,以及律师行业对专业化分工的要求,使我最终走上了刑事辩护之路。

  近几年,刑事辩护专业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我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因为刑事辩护是关系到每个人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我认为刑事辩护走专业化道路是非常有必要的。

  2、“专业能力+敬业精神”是执业之根

  记者:您办理过很多颇具影响的案件,您认为是什么原因让委托人能够很信任的委托您?

  夏雪飞:我认为一是专业能力,二是敬业精神。

  专业能力培养是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生涯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刑法、刑诉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一年都有新的内容,刑事辩护律师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职业,不能有丝毫懈怠。如果我们不掌握最新的知识,不掌握最新的法律动态,我们就无法提出对被告有利且有效的辩护意见,当然也无法赢得委托人对你的信任。

  另一方面是辩护律师的敬业精神。我们知道,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或者监察委)的前期侦查或调查,再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真正到法院判决,案件被错判或者冤判的比例到底有多少呢?应该说国内和国外都不多。有人统计过,就是千分之零点几的几率。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忽视错案率的存在。相反,哪怕是千分之零点几的错误,都会给当事人造成百分百的不公和伤害。

  我国的刑法原则是:法院没有做出生效判之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当中,被告人有很多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权利需要我们去保护。因此,刑事辩护律师要有质疑的勇气和精神,要从与被告人、委托人、证人以及阅卷当中去发现疑点,发现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这就要求刑事辩护律师应有敬业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再加上自身的专业能力,即使案件的判决结果不甚理想,或者与委托人的期望值有所差距,也不难获得委托人的信任。

  记者:刚刚您提到律师应该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那么,您作为资深刑辩律师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自我完善?

  夏雪飞:做了这么多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和有些刑辩律师一样,对于一些涉众案件、敏感案件,有时候不免有为难情绪。所以,我认为刑事辩护律师不同于公诉人,刑事辩护律师的天职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案件当中的每一件证据都要抱有质疑的勇气,要迎难而上。我认为这一点很重要,往往在细节当中就可能会发现问题。或许一次不规范的讯问笔录就可以推翻被告之前的有罪供述,这样的案例已经不胜枚举。

  记者:刑事辩护律师肩负着当事人的自由甚至是生命,在受理案件之前,您会考虑哪些因素?

  夏雪飞:现在社会上流行一句话:“能够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情。用钱解决不了的事情,那才是真正的事情”,尽管这是句玩笑话,但对于每个惹上了刑事官司的委托人或者当事人来说,很多刑事案件真正就是用钱解决不了的事情。在刑事案件的整个程序当中,委托人或者亲戚朋友都不能与(嫌疑人)被告人见面,唯一能会见(嫌疑人)被告人的就是辩护律师。所以,委托人找到律师时是寄予了全部希望。

  刑事辩护律师在代理案件的时候都会收取一定的律师费,委托人也会对律师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和要求。所以,在受案之前,对于委托人或者当事人对辩护人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是我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比如,一些委托人提出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顾法律规定的要求。对此,我会耐心讲解法律,以及律师的职责和底线。如果还是得不到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理解,我会明确拒绝辩护,坚守执业的法律底线。

  还有些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情节、手段违背作为“人” 的底线,对于这类案件我不会辩护,也许有人认为这不够“专业”。但我认为,辩护人也是生活在社会大环境当中的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和善恶观,对于自己不认同的事情为什么要违心的去做?比如,前不久发生的长春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我就曾经在几个微信群发表过这样的观点:“如果明知是过期疫苗或者假疫苗,而不顾成千上万婴幼儿的安危予以贩卖牟利,这就是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这种行为甚至比毒品犯罪危害性还大,我的内心是无法接受的。”所以,这也是我接受案件时考虑的因素之一。

  3、“刀尖上的舞蹈”舞出辩护人的价值

  记者:一名被告人,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从死刑改判死缓,甚至从死刑直接改判无罪,您认为辩护律师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夏雪飞:辩护人的职责就是依法为刑事被告人做无罪或罪轻的辩解。我很反对那种社会影响大、受害人众多,相关部门动辄要求辩护人和公诉机关意见保持一致的情况,或者要求辩护人去做一些与案件辩护工作无关的安抚性工作。这样的话,我国律师辩护制度无疑会失去他本身存在的意义。

  执业至今,很遗憾我还没有一件死刑被改判无罪判决的案例。当然,其中有好几起认为无论从证据上还是从法律上,我认为都应是无罪的案件,但最后都以“疑罪”轻判的方式结案。

  辩护人的工作不是空穴来风、哗众取宠,为被告人辩护首先应该是基于事实和法律。所以,我认为辩护人的价值在于,帮助法官还原每一个刑事案件的真相,并说服法官接受你的辩护观点或意见,让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被冤判,即使有罪也应当是罚当其罪。如果能达到这样的辩护效果,无论你是做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已经体现了一位辩护人应有的价值。

  记者:有人认为,刑事辩护是刀尖上的舞蹈,既是技术,也是艺术。您对刑事辩护有怎样的理解?

  夏雪飞:我国法律赋予了刑事案件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自我辩护或者聘请律师为其涉嫌罪名进行辩护的权利。如果要成为一名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我认为不光要娴熟的理论知识,还应具备与案件侦查人员一样的分析判断能力,这样才能正确地选择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而这种能力是我们在课本上无法学到的,只有通过长期的磨练和实践,才能逐步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所以,从这个层面上讲,我认为刑事辩护是一种技术,它是法律知识和案件办理经验的融合。

  同时,我认为刑事辩护也是一门艺术。我们看到国家司法改革虽然在逐步深入,律师执业环境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面对以打击犯罪为目标的国家权力机关,刑辩人的执业环境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所以,有人说刑事辩护是“刀尖上的舞蹈”,说明了辩护律师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辩护,不仅是对法律的运用或者对案件的分析判断,而且是刑事辩护的艺术,这是辩护的更高境界。

  比如,在侦查阶段,如何与嫌疑人、办案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与检察官进行案件交流,让轻罪免诉或者让重罪轻诉;在审判阶段,如何在庭审中说服法官采纳辩护观点;在案件辩护的全过程中,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应当谨慎,每一份法律文书都应当反复研究推敲。经过匠心精雕的过程后,刑事辩护不再是庭上的寥寥数语,而成为了艺术。

  记者:作为一位资深刑辩律师,在追求实现刑辩艺术的同时,您认为刑辩律师的禁忌有哪些?为什么?

  夏雪飞:我认为刑事辩护律师应当时刻保持理性且超脱于案件当事人的思维,不可让自己的情感被非理性的东西左右。有些案件争议很大,案件被告人或者其亲属会比较激动,或者在给辩护人介绍案情时故意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关键案件事实。这时如果辩护人偏听偏信,甚至带着不满情绪去和办案机关打交道,这势必造成办案单位和辩护人的对立,在这种状态之下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偏差的。

  还有个别案件嫌疑人家属给予律师极大的经济诱惑,要求辩护人去做一些违法或违反执业纪律的事情。这时辩护人一定要谨守法律底线。因为如果一旦逾越底线,你不光会受制于案件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而且事情一旦暴露,你的律师执业生涯也许会就此终结,更有甚者或许你就成了另一名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这些禁忌值得每一位辩护人警醒!

律师简介

  夏雪飞律师,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成都)办公室监委会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

  夏雪飞律师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为中国民主促进会四川省社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十五年来除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外,同时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常年参加或者出席法律相关专业邻域的讲座或学术研讨,近年来代理多起全国影响较大案件的代理和辩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