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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刑辩精讲巡回论坛——第二期”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31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各位同仁:

  “新类型”犯罪,是当下司法实务或媒体的常用词汇。但是指犯罪学上的“新类型”还是刑法学上的“新类型”?到底是理论噱头,还是真正出现了值得法学界严肃对待的“超过原有条文认知的犯罪行为”?

  所谓的“新类型”,表现为多方面的“新”,例如:所属领域之“新”(文化产品系列、大宗货物系列、互联网、国家支持领域等)、犯罪对象之“新”(高科技产品、干细胞养老诈骗、新能源汽车补贴等)。甚至2014年,上海检察机关曾经将利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与手绑定实施的信用卡诈骗案、骗取银行保理案、骗取附属于信用卡的贷款案、虚假贸易逃汇案、信托理财产品发行中的商业贿赂案等作为新类型案件 。北京市检察机关成立知识产权犯罪、网络电信犯罪、金融犯罪等三个专业检察处,以应对新类型犯罪的治理 。

  道德立场对“新类型”犯罪有着不同的定性影响。真正严肃的法学界,能否把犯罪学上新出现的行为模式直接认定为刑法上同一个犯罪,又能否突破刑法条文语言的涵摄,或可以解释的范围?本次讲座将由浅入深,以诈骗罪与职务犯罪为例,揭穿权宜之计的悖德性,揭穿文字游戏下的类推,提供有效的辩护思路。

  一、活动主题

  “新类型”犯罪行为的特征和辩护——以诈骗罪与职务犯罪为例

  二、嘉宾介绍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13日(星期四)10:00-11:00

  四、活动方式

  大成直播APP

  五、主办方

  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北京总所刑事专业组

  六、直播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