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实务精解》一书于2019年6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主编:于凯、于兴泉、刘均,副主编:律璞玉、何慕、于兆燕。
基于单位犯罪愈演愈烈的大背景,大成单位犯罪研究中心组织六位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对单位犯罪展开系统研究,旨在帮助读者在熟知自然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之外,把握新态势下单位犯罪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顺应时代的发展,为刑事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提供相应指引。
该书共包含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系统阐述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理论及规定,从单位犯罪的立法沿革入手,对其概念、主体、范围进行界定,细致分析单位犯罪的罪过形式,步步深入,引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不同的诉讼程序及刑罚适用问题,系统阐述了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单位犯罪理论体系。
第二部分
立足于当前实际,聚焦单位犯罪典型案例,构建系统详实的单位犯罪案例汇编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涉及的单位犯罪案例及于兴泉、于凯、于兆燕、何慕、戴金强、肖瑞红六位律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
第三部分
对单位犯罪所涉及的相关罪名及立法、司法规范等进行细致的分类整理,涵盖了目前所有关于单位犯罪的罪名及规定。另外,在书后还附有《刑事审判参考》第1~112集中涉及单位犯罪的案例,并由编者总结出各案例对应的单位犯罪相关问题。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大成刑辩学院院长赵运恒的大力支持。赵院长在新书发布会上说,《单位犯罪实务精解》一书虽然是关于单位犯罪的研究,但实际上与非刑辩律师、其他非诉讼律师的关联也是特别紧密的。近年来,整个律师行业提供合规法律服务浪潮已经兴起,合规当然包括典型的刑事合规。刑事合规概念虽来源于国外,但我们大成刑辩也早已提出“刑事辩护的非诉服务”概念,这个服务就是在案件进入诉讼阶段之前,通过调查和法律分析,为客户提供化解方案,直接解决问题,这实际上是一种刑事非诉讼法律服务。刑事合规在美国主要针对企业合规经营,且在刑事责任上会给与合规企业一定的减轻或者免除。如果企业本身有合规的制度,并且其尽力落实了合规制度,即便出现了可能涉嫌单位犯罪的事实,司法机构也可以减免其单位犯罪刑事责任或者给与该单位一定的考验期。而这种所谓的刑事非诉讼法律服务是刑事业务的前伸,不仅仅是刑事律师的专属业务,更是非刑辩律师、其他非诉讼律师需要深入研究的法律服务,因此,从事民事、非诉、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律师更应该多研究单位犯罪,重视相关的研究,争取帮助企业把单位犯罪化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前,一起为律师行业的精细化辩护方向和未来的发展作出贡献。
网络上流传一个老梗:最赚钱的办法,都被写进了刑法里。刑罚的威慑力不仅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还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我们身处的社会,刑事风险无处不在。犯罪中的双罚制单位犯罪占据绝大多数,在双罚制下,单位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旦单位涉嫌犯罪,触发刑事法律风险,不仅要面临损失巨额财产的风险,还要面临丧失人身自由的风险。这也是刑事法律风险区别于通常的民事风险和行政风险的严峻之处。
面对风险,事后的救济措施、事中的勉强应对,无法替代事前的防范。基于近年来单位犯罪的高发性,通过对单位犯罪实务问题展开系统研究,了解单位犯罪的相关理论、法律规定及实务案例,最终目标是对单位犯罪进行预防与控制,让企业家在刑辩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做好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有效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因此,在刑事风险防控层面企业应尽早转换角色,从消防员到安全员,倡导事前的刑事合规风险防范;加强对自身刑事法律风险问题的关注,以期降低企业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
《单位犯罪实务精解》,
2019年6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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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简介
于兴泉律师,山东青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单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刑事与争议解决部副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多年来主要从事:1.渎职类犯罪的案件辩护与研究;2.与公司法关联的公司类犯罪案件辩护与研究;3.与社会经济秩序、管理秩序相关的犯罪案件辩护与研究。
于凯律师,山东威海人。1970年出生,大学文化程度。1994年至2003年在公安机关经侦、法制部门工作,2004年起做执业律师至今。现供职于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系刑事专业组负责人,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委会理事、单位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协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起分别受聘担任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导、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受邀到美国阿克伦大学做访问学者。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刑民行交叉案件代理、刑事风险防范。合著出版了《刑法分解实用全书》《刑事诉讼法分解实用全书》。
刘均律师,山东省青岛市人,硕士研究生,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大成刑辩学院单位犯罪研究中心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青岛市军民融合律师团团长,青岛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先后担任山东省委法律专家库专家,山东省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委、市人大常委、市政府、市政协法律专家库专家,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拘留所特邀执法监督员,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专家库专家,青岛科技大学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职务。曾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协会工作者、山东省优秀律师、青岛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律璞玉律师,刑辩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名誉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特聘教授,前检察官。
何慕律师,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大成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理事,大成单位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刑事责任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行业行风督查员。
从业以来,坚持走专业化道路,只做刑事业务,专注刑辩工作,在多年执业过程中,承办有“蒙古商人铁笼沉尸案”“4·13特大涉枪贩毒案”“信泰人寿资金案”“浙工大X贪污案”“高新区X受贿案”等多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执业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及企业家刑事责任风险防控。
于兆燕律师,山东烟台人。青岛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