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晚,大成刑辩讲堂首期开讲!这是大成刑委会“大成刑辩讲堂”首次开讲,课程受到来自全国各地律师同仁的广泛关注。
大成刑委会主任赵运恒律师以《从大辩护角度谈有效辩护》为题开启直播课程,向广大律师同仁们深度分享其独创的“大辩护”办案理念。赵主任以幽默风趣的风格、深入浅出的剖析、以点带面的论述,获得广大律师听众们的一致好评。众多律师同仁表示意犹未尽,纷纷要求赵主任“拖堂”。
开课伊始,赵主任便点明了“大辩护”理念的核心——在有效辩护的基础之上,运用大辩护的思维模式,扩大辩护工作的外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在情理接受的尺度之中,开阔自身的法律视野,拓展自身的社会视角,发现案件的根源问题,直指辩护的核心需求。
赵主任强调,律师的办案思维足以影响案件走向和办案结果。他以时下热点的新闻时事、过往办理的经典案例为引,指出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应该严防思维错位,避免思维模式僵化、辩护工作受限,从而导致“无效辩护”。
在具体剖析“大辩护”的思维模式塑造时,赵运恒主任提出:刑辩律师应该具备综合专业能力、理清辩护人思维、把握好“对抗”与“妥协”的关系。
一是要具备最基础的思维——要有综合的专业能力
每一个法律人都有自己的视野盲区,需要多沟通,善于观社会万象,积累丰富的综合知识和经验,把视野盲区降到最小,才能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跳的出案件本身的束缚,多角度的展开有效辩护。这不仅包括熟悉刑事法律法规、刑事政策和相关的知识经验,还需要多方面了解其他部分法律的专业知识,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广泛汲取和积累生活常识与社会阅历。例如,了解“拍卖行业的潜规则”,对于办理涉及字画古董等艺术品的刑事案件就会十分有利,对相关潜规则的了解有助于律师直指问题核心。否则,律师办案局限于熟悉的专业领域,照本宣科,只能作表面功夫,辩护也难有成效。
二是要理清最容易被混淆的思维——辩护人思维和法律人思维
赵主任认为,“法律人思维”和“辩护人思维”的错位在实务中是经常出现的:法律人追求民主、公平、正义,而辩护人追求的是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保障。
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意义,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办案过程中,律师理应具备“辩护人”思维,不能用错位的“法律人思维”去代理案件,把自己的价值观凌驾在当事人利益之上。办案律师如果混淆这两种思维,极易导致案件出现问题。
三是要把握好最不容易拿捏的思维——“对抗”思维和“妥协”思维
刑事辩护中的“对抗”和“妥协”表现多样,千姿百态。很多律师会受限于办案风格、思维理念、现实因素等,无法把握具体案件中“对抗”和“妥协”思维的平衡。
赵主任认为,对抗应该有针对性,一针见血的指明案件的关键问题。但不分事由,一味对抗,却容易增加诉讼成本,事倍功半。而妥协也要有尺度,律师制度的设立就是赋予律师对抗公权力的权利,防止冤假错案,促进法律的准确适用。基于这个角度,法官需要律师的坚持和对抗,也欢迎律师的坚持和抗辩。
为了形象地展示三个“思维之最”的实务应用,赵运恒主任将多年来办理的各种经典案件毫无保留地与收看直播的律师分享:以案说法,从辩护目标的确定、辩护策略的选择、精细化辩护的细节等方面,将大辩护下的有效辩护方法细致地传授给广大律师同仁,深刻透彻。
讲座过程中,赵主任观点犀利、金句频出,获得听众的一致好评。最后,赵主任针对律师同仁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本次大成刑委会赵运恒主任的精彩授课,是系列讲座的“开幕式”,在未来,大成刑委会将陆续推出“大成刑辩讲堂”的精彩课程。大成刑委会势必为广大刑辩律师同仁,献上一场又一场的刑辩饕餮盛宴,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