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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刑辩 | 肖飒律师:民商事律师距离犯罪有多远

发布日期:2020-12-18 来源:大成辩护人公众号 作者: 大成刑辩网编辑

  2020年4月10日14:30“大成刑辩讲堂”公益课系列讲座继续开课。本次课程由大成刑委会理事肖飒律师主讲。肖飒律师风趣幽默、深入浅出地为大家分享了“民商事律师距离犯罪有多远”这一话题,听众朋友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肖飒律师垂直深耕于“金融科技”领域,担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常年法律顾问、国内首家互联网金融交易所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广东省首例比特币诈骗案、公安部督办某大宗商品现货电子平台涉刑案、代理多起网络金融诈骗犯罪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案件及系列互联网金融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案件等。

  在与合作伙伴深度服务金融科技企业过程中,肖律师渐觉民商事执业律师其实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少。很多容易被忽视的细节均潜藏着重大法律风险。对此,该如何识别民商事业务中的刑法风险呢?

  肖飒律师首先借由“请求权基础”理论,引入客观归责原则。她提到,若行为人藉由侵害行为:

  (1)制造了法所不容许的风险;

  (2)风险在具体结果中实现;

  (3)结果存在于构成要件效力范围内。

  那么,由该行为所引起的结果,就可以归责于行为人。否则,不符合客观构成要件,不必继续检验不法、罪责等问题,即,行为人无罪。

  对此,民商事律师在判断自身执业行为是否存在刑法风险时,则可先行发掘客户的需求,依据《律师法》等其他法律文件是否属于律师业务。再利用其分享的小工具,进一步判断:

  (1)执业行为是否制造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如民商事律师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遇到业务内容不合规,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客户公司时,能在实际工作中降低风险;或因紧急避险,引发的风险内容是可被容许的话,则该律师便可获得重要抗辩。以上也是刑法中“降低风险”以及“可容许风险”理论的实际运用;

  (2)在风险内容的实现上,执业律师需留心法律意见或建议的实际执行效果,防止出现偏异执行行为。因客户公司员工执行错误,由此引发的恶果,不可贸然归责到律师本身;同时,执业律师采取特定行为避免危险发生时,也需特定注意危险,是否在尽到一定合理注意义务时,即可避免。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即使多加审慎仍不可避免的,则该风险内容也不可直接归责于执业律师本身;

  (3)危险结果的发生是否是第三人或苦主自己的责任。

  为帮助大家理解,肖飒律师将如上小工具结合实际案例进一步分析。并就民商事律师实际执业领域——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搭建、合同拟定、日常咨询、民事诉讼、商务谈判、海内外上市等服务项目中,易被忽视的细节以及相应的刑法风险予以剖析。

  最后,肖律师提到,从根本上说,刑法忠实反映了各个社会的自我理解。如执业律师遇到突发的警察询问或讯问,还需了解一些通识知识,包括刑事拘留、审查起诉期限等内容。她希望听众朋友们心理强大、心思细密、准备充分、随遇而安,并深切祝愿诸位同行们能够依法合规执业、平安顺遂的做好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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