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伤口愈合不良发生率较正常人高,这与糖尿病延缓伤口愈合有关。伤口愈合减慢导致感染及其他并发症发生风险增加。良好的血糖控制不仅可以改善伤口愈合还可减少严重感染的发生,反之,则影响伤口愈合的速度,甚至加重损伤带来的感染。由此根据伤情作出的伤情鉴定是否还具有客观性呢?那因损伤后所引发的并发症与伤情鉴定等级又是否存在关联呢?接下来,笔者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为切入视角,与大家共勉。
一、案情简介
近期在一起故意伤害类案件代理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隔壁邻居,某天被害人因怀疑嫌疑人给自己轮胎放气,被害人阻止嫌疑人离开时,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时,嫌疑人将被害人右手食指咬伤,后被害人去往医院治疗。因人体咬伤后感染,导致医院不得不进行清创术及截指术治疗,后经伤残鉴定作出系轻伤二级。但犯罪嫌疑人提出因被害人自身患有糖尿病,拒不认可其鉴定结果,对此提出异议。故又申请二次鉴定,最终结果仍系轻伤二级。
二、问题
1.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是否有依据?
2.自身患有糖尿病对伤情鉴定是否有影响?
3.截指后构成轻伤二级的行为能否归于嫌疑人?
以下根据案情和现行法规作出针对性的分析。
1.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是否有依据?
众所周知,糖尿病患者创面难愈合是糖尿病常见的并发症之一。糖尿病的主要反应是血糖升高,而血糖升高则对创伤愈合有影响,一般包括影响愈合、细菌滋生、末梢循环状况下降等。比如:1.影响愈合:血糖高的患者容易出现糖、脂肪、蛋白质代谢异常,可能导致身体所需的营养物质不足,可能会影响伤口的愈合。2.细菌滋生:身体血糖升高,伤口局部葡萄糖浓度也升高,容易发生细菌感染。更容易造成细菌滋生,导致炎症加重3.末梢循环状况下降:糖尿病人长时间高血糖会引起末梢血管损伤,从而影响到末梢循环能力,影响到炎症的吸收消退,愈合速度慢。
除上述原因外,一般还有伤口周围细胞代谢差、组织修复能力降低、免疫力下降等。另外,根据人体损伤鉴定程度标准5.10.4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构成轻伤二级的标准。而本案中,被害人系因伤口感染才进行截指术治疗,由此符合轻伤二级的标准。那如果没有伤口感染导致进行截指手术,显然被害人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还值得商榷。
所以,嫌疑人提出此观点不无道理。如果被害人在就医期间,糖尿病治疗不稳定,导致血糖浓度时高时低,无法控制,则会对被害人自身因损伤的伤口愈合造成一定影响。更甚者,可能都不会构成轻伤二级。
2.自身患有糖尿病对伤情鉴定是否有影响?
如案件情况所述,嫌疑人咬伤被害人手指,但因后续感染不得不实施截指手术进行治疗。在这一过程中,损伤是主要行为,后续截指是因为损伤这一行为所导致。那糖尿病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占有多大比重呢?
根据人体损伤鉴定程度标准4.3.2 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此规定可知晓,如果被害人在患糖尿病期间没有很好的控制血糖,血糖升高进而会影响伤口愈合速度,加重损伤,导致不得已的截指手术。那么,如果仅有被害人自身的原因,那加重损伤的危害结果应归结于被害人自身病情。反之,虽被害人患有糖尿病,但在此期间能够很好的控制血糖,合理用药。也无其他可能导致截指的自身因素,即便被害人患有糖尿病也不会影响伤情等级的鉴定结论。
当然,依据人体损伤鉴定程度标准4.3.2规定,如果被害人患有糖尿病的自身原因与嫌疑人实施咬伤这一外因共同作用,则会直接降低伤情等级的鉴定,从而直接影响本案件罪与非罪的认定。
3.截指后构成轻伤二级的后果是否应当归结于嫌疑人?
根据人体医学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具体到本案中,嫌疑人实施损伤这一主要行为,第二行为系因感染后导致截指,从而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这样的鉴定结论是否合理,对嫌疑人是否公平?答案是肯定的。即便被害人自身患有糖尿病,但根据被害人住院期间监测记录其自身血糖控制较好,不影响伤口愈合的速度。根据人体医学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1.1的规定,当损伤引发并发症,应当全面分析,综合鉴定。故此,即便是被害人实施截指手术,而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也是因嫌疑人损伤这一主因所造成,鉴定结果应归结于嫌疑人。
综上,糖尿病对伤口愈合的速度是有影响的,如伤口愈合期间不能合理控制血糖,会影响后续伤情鉴定等级,更甚者会影响罪与非罪的认定问题。当然,如伤口愈合期间合理控制血糖,又无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病变的因素,即使患有糖尿病对伤情鉴定结论也无任何影响。
另外,换个视角看,在伤害类案件中,其主要的辩点之一是伤情鉴定意见。如能将伤情鉴定意见成功拿掉,那案件的走向将会与我们的预期目标一致。并且此类案件中,当我们从其他辩点中找不到突破方向时,从被害人一方入手,关注伤情鉴定的检材、被害人自身因素等,不失为好策略。
律师简介
董云,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刑事组优秀队员,大成河北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员。
擅长刑事辩护、网络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以及涉黑恶犯罪的辩护与代理,专注于认罪认罚下的有效辩护。